綜合所得稅申報5月開跑,申報扶養親屬可抵扣稅額,讓不少民眾想知道,除了父母、小孩,還有哪些親屬或家屬可以報扶養?據財政部說明,報養愈多人節稅效果愈大,甚至可以退稅,不過,相關年齡規定不同,報稅前需確定符合申報資格。《今周刊》這次就來向須報稅的人一次說明,綜所稅申報的報扶養大哉問。
財政部指出,2024年報稅時,每人免稅額9.2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為13.8萬元。
綜合所得稅如果要新增受扶養親屬,須先確認有符合報扶養的規定。
「4種對象」可列報扶養
值得留意的是,可列報扶養的對象一共有4種,分別為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伯、舅、姪、甥、孫等)。
扶養對象1:直系尊親屬
◆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60歲:須符合無謀生能力
扶養對象2:子女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民國95年以後出生):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扶養對象3:同胞兄弟姊妹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扶養對象4:其他親屬或家屬
◆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有扶養事實
◆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何謂「無謀生能力」?
財政部解釋,無謀生能力指符合4大條件之一,分別為「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第四項則是「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所得額不超過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20.2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去年報過扶養
為何今年系統無資料?
有民眾疑惑,去(2023)年報過扶養,但今(2024)年報稅時卻發現系統無資料,對此,財政部說明,考量實務上常有祖父母、父母及兄弟姊妹被家人共同扶養,而其中一人報扶養的情形。
因此,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必須連續2年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第3年才可以在系統查到資料,不用再自行新增。
確定符合扶養規定
網路報稅怎操作?
手機或電腦報稅都能新增受扶養親屬,填妥基本資料後,須執行親屬的「身分驗證(手機3選1、電腦6選1)」,才能下載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不過,如果確定受扶養親屬無任何所得,可僅填寫基本資料,免稅額會自動計入,但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等)如有符合者就須自行新增並檢附證明文件。
新增受扶養親屬後
需檢附證明文件嗎?
至於要新增受扶養親屬,需得檢附證明文件嗎?財政部說明有兩種狀況,一是可直接列報,免附文件;二則是須符合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這時就得附上證明文件。
列報扶養後需繳稅或退稅?
據了解,扶養親屬可以扣抵所得稅的項目包括免稅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列舉扣除額 ( 如捐贈、保險費、醫藥費等 )、特別扣除額 ( 如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等 )。
「袋鼠金融」指出,將所得稅稅基再乘上所得稅稅率,就能知道今年是否可以退稅,抑或是繳稅。
何謂「所得稅稅基」?
「袋鼠金融」解釋,所得稅稅基=2024 全年綜合所得 ― 薪資特別扣除額 ― 免稅額( 自己、配偶、符合規定之扶養親屬可減除 ) ― 2 擇 1 : 標準扣除額( 自己、配偶可減除 ) / 列舉扣除額 ( 自己、配偶 & 扶養人 ) ― 特別扣除額 ( 自己 & 受扶養親屬可減除 ) ― 基本生活費 ( 自己 & 受扶養親屬可減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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