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即將於今(112)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該局表示,第1批退稅適用對象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稅額試算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截至目前統計全國符合第1批退稅條件總件數約334萬件、退稅總金額約559億789萬元,比上年度退稅總件數增加3.28%、退稅總金額增加9.67%。
該局說明,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即採直撥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才能領到退稅款;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今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除可利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查詢退稅時程及撥付狀況外,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辦理註冊的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查調「退稅資料及退稅資料抵欠明細」,免出門就能即時掌握退稅資訊。另外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留意詐騙電話或簡訊,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戶籍所在地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確認。
糟糕!綜所稅忘記申報怎麼辦?
財政部表示,民眾只要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繳並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提醒逾期申報的民眾儘速主動辦理喔!至於該怎麼補報稅呢?只要遵循下列3步驟,前往國稅局時記得攜帶相關證件即可:
補報綜所稅三步驟
1.請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僅限申請本人資料,非申報戶全員資料)
2.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現金繳納
3.「申報書」併同「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寄)至戶籍地國稅局
※如不便前往,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後,再將相關文件郵寄至戶籍地國稅局。
※自原繳納期限屆滿(112/5/31)之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112/1/1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475%,按日加計利息。
前往國稅局請攜帶
●本人親辦:本人身分證正本
●委託代辦: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印章+委任書,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如有新增扣除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有退稅: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市話);(手機請直接撥打戶籍地國稅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