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免稅額每年為244萬元,如果是現金贈與,透過夫妻間不課徵贈與稅的規定,可以達到免稅額488萬元;如果是不動產贈與,為了免贈與稅可能要分2年或是數年分次贈與,達到免贈與稅的效果。
問題來了,客戶委託我們一間房屋贈與案件,擬將爸爸的房屋贈與給成年兒子,經查,房屋加土地公告現值約260萬元,扣除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贈與淨額16萬元,應納10%贈與稅16000元。
這下尷尬了,如果分2年贈與登記,可以省下這筆16000元的贈與稅,但是,明年辦理贈與登記的地政士代辦費,和省下的這筆費用相當,客戶猶豫了,該乖乖繳納給政府呢?還是給地政士明年再辦理一次呢?
屆時,我們概算該筆不動產贈與登記,土地增值稅約需繳納20萬元,房屋契稅約需繳納2萬元,應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約22萬元。於是請問客戶受贈的兒子是否有能力繳納該筆稅賦?幸好爸爸說兒子平常就有存款的習慣,繳納該筆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沒有問題。
終於我們鬆了一口氣,因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只要兒子有財力,能夠繳納該筆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贈與稅就可以主張免稅,即260萬元-22萬元=238萬元<244萬元。
最後,這筆約16000元的贈與稅免了,客戶也省下了明年的地政士代辦費,一次達到贈與的目的。
您有類似贈與不動產的困擾嗎?切記!事先的財務規劃可以讓您事半功倍,省下可觀的稅賦及代辦費。
作者簡介_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