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位繼承人不配合去銀行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導致無法領取存款遺產和無法開保管箱怎麼辦?可以自己拿被繼承人的存摺印章去領出來嗎?可不可以強制裁判分割?讓本文告訴你!
繼承人不配合去銀行辦理繼承手續的原因
親人去世後,常發生繼承人之一因為遺產該如何分配無法有共識,而不願配合辦理繼承手續。常見的理由像是因為某些原因希望領得比應繼分多,或是覺得遺囑沒有分存款給自己,何必配合辦理?另一種常見情況是繼承人之一不知去向,可能因為欠錢跑路或是人就是失蹤了(例如失蹤人口,沒做過死亡宣告),什麼方法都聯絡不上,自然無法隨同辦理繼承手續。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結果就是遺產存款放在銀行(農會、漁會、郵局或金融機構)裡面,保管箱也關好好,誰也不能動。
可否領走自己那份就好?
不可以。雖然按照法律應繼分可以計算出每個人的繼承份額,但銀行其實無法確定是否真的應按照應繼分來分(例如是不是有遺囑存在,但是來領錢的人故意不說?)。
另外,法律上遺產在還沒有分割前,是屬於「公同共有」狀態,所有人都有一份權利,這個公同共有權利是均勻的在每一個遺產上面,因此不能直接認定每個人具體的份額是多少,銀行怕被告,多半不會自作主張讓人直接領走各自的份。
銀行為了避免糾紛,會要求全部繼承人出面來辦理,以確保繼承人們都沒有意見,如果繼承人因故不能出面(例如人在國外或外縣市),銀行也多半會要求出具印鑑證明、印鑑章和委託書來辦理。即使在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未必每家銀行都同意可以僅憑遺囑就領取存款遺產。
總之,不管銀行的理由是什麼,最後的現實結果是:銀行就是不讓你領錢和開保管箱,導致誰也動不了遺產存款和保管箱。
可不可以自己拿被繼承人的存摺印章去領錢?
請不要這麼做!
這時候完全不建議繼承人自行拿去世的人的提款卡(如果知道密碼)或存摺印章去領錢,因為死後才去領錢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和侵占罪,尤其在繼承人內部已經有紛爭的情況下,更萬萬不可。
題外話:如果銀行不知道帳戶所有人已經去世(繼承人沒有跟銀行說,銀行可能不會知道已經去世),確實有可能可以用存摺印章或提款卡領走錢,但是這時候領錢已經涉犯偽造文書罪,不可不慎。實務上,一旦銀行知道帳戶所有人已經去世,該帳戶就會被凍結,那麼就只能透過繼承手續來領錢了。
銀行存款繼承期限是多久?
很多民眾擔心,如果因為爭產糾紛,一直沒有辦法辦理繼承,是不是遺產就會收歸國有?這個問題的答案要依遺產的類型來回答。
銀行存款遺產,基本上是沒有繼承的期限的。理由在於,銀行的存款其實是個人與銀行之間的私人法律關係,國家並沒有公權力介入。銀行也不敢擅自結清,情況就是一直將帳戶裡面的錢留著,等待某一天繼承人都喬好了(或告完了)再來分配。
至於不動產遺產(如房屋、土地),是有繼承期限的,如果一直不辦繼承將會被政府列冊管理,超過15年還沒有人繼承的話,就會收歸國有。
不過如果是「沒有繼承人」的情況,那麼國家就會選任遺產管理人來清理遺產,這時候不管是存款、土地、房屋、基金,只要是遺產都會收歸國有。如要避免上面的情況發生,請記得務必寫遺囑,並在遺囑內寫明遺產要給誰繼承,否則就是全部送給國庫了。
如何解決?可否強制分割遺產?
那麼該如何解決問題?簡單來說,我們要做的就是遺產分割。「遺產分割」讀起來文謅謅,白話就是「遺產分配」的意思。而遺產分割的方式有兩種:(1)協議分割、(2)裁判分割。
▲分割遺產有兩種方式:1. 協議分割、2. 裁判分割(圖片來源:「繼繼如律令|繼承好順利」)
方式1:協議分割遺產
如果繼承人之間已經說好要如何分了,可以共同擬一份「遺產分割協議書」,上面載明遺產該如何分配,這個內容不必按照應繼分來分,你要協議分割不拿一毛遺產也可以(等同自願不拿遺產,分割取得「零」遺產)。但目前的情況是繼承人之一不願意配合到銀行辦理繼承手續,自然更不可能同意共同擬出一份分割協議書(上面必須蓋印鑑章),所以這條路走不通。
方式2:裁判分割遺產(強制分割)
所以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請法院來「強制分割」遺產,又叫做裁判分割。具體做法就是提起「遺產分割訴訟」,請法官下判決來強制分割遺產。這時,法官會衡量各方的主張和所有的情況,替大家分配遺產。實際法官會如何分,不一定就是按照應繼分,這個要看各別訴訟的具體情況,每個案例都有所不同。
等遺產分割官司打完後,繼承人可以拿著判決書去銀行辦理繼承手續,這時候就不需要全部的人都出面來辦理了,自己一人帶著判決書就可以拿到自己的那一份存款。
常見問題Q&A
Q:銀行存款繼承期限是多久?(死亡銀行帳戶結清期限?)
銀行存款繼承並沒有期限,就算放30年還是可以繼承。不過,如果死者沒有繼承人的話,國家會指派遺產管理人來清理遺產,存款就會收歸國有了。
Q:可不可以除戶前將銀行存款領出來?
不可以,這樣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和侵占罪。有些禮儀社會教繼承人在除戶前先去領錢再來辦喪事,這樣是不對的,請民眾務必謹慎。
作者簡介_李冠和律師
宜和國際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專長於遺產繼承相關案件、民刑事訴訟及家事婚姻案件。李律師希望透過網路文章推廣正確的繼承法律知識,幫助在繼承路上彷徨的民眾能順利繼承,避免糾紛。
本文獲「繼繼如律令|繼承好順利」授權轉載,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