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筆者提供在執行業期間所親手經歷處理過的幾個比較重大的案例,供各位參考,以免犯了相同的錯誤。
案例:以鉅額貸款購入豪宅,為了節省利息一次以現金清還貸款。
這是發生台灣中部的個案,有某一知名的牙醫師因其醫術高明,所以診所病患非常多,但每年申報所得時只申報約100萬至200萬元收入,扣除免稅額、扣除額後,只有約100萬元上下的所得,但他是一位非常愛護家人的好丈夫、好爸爸,所以特別用新台幣8千多萬元購買一間豪宅,想讓家人生活比較舒適,但也為了避免國稅局的疑問,其中有6千多萬元以向銀行貸款的方式繳納房款。因為該名牙醫師從學長的口中得知國稅局會查金流,所以他也做了萬全的準備,執有大部分的現金,他的太太也是一位美麗又賢惠能幹的女人,在家相夫教子。
可是銀行貸款6仟多萬元,每個月光是利息支出就多達6萬多元,在賢惠能幹的太太眼中實在覺得有些不捨,想著反正手上有著現金盤算著如果省下來的利息都可以買好幾個LV的包包了,於是第2個月就以現金將銀行所有的貸款還清,真是感覺到無債一身輕。可是好日子剛過月餘,就接到國稅局的電話,請該知名牙醫師到國稅局說明資金來源,以他的收入每年約100萬的收入,不吃不喝也要5、60年才有這些金額數目,在調查期間醫師曾主張是向父母親及親友借款,這是非常不智的主張,因為這又會使父母親和親友牽扯進來,最後只好承認收入,國稅局主張補稅加罰共近千萬元。
本案例前面的準備充分,唯一問題就是一次以現金將高額貸款還清,會使國稅局有理由懷疑有漏稅之嫌,因其所得申報與其償還金額明顯不符,尤其在洗錢防制法實施後,這些未曾爆光的金額很難再回到抬面上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在最佳的策略是適當的爆光所得。
案例:房子是我的,可是租金我又沒收到
這個案例是一位執業許久比較傳統的自行開業牙醫師,在台灣北部地區執業多年都是以費用申報所得,一直都沒有任何問題,但突然收到國稅局的通知有漏報所得稅,剛開始醫師還自信滿滿回國稅局沒有任何漏報事宜。直到國稅局正式行文要求至國稅局解釋,醫師才覺得問題好像不小,也是經友人介紹請筆者協助。
其實本案的起因是該醫師數年前繼承家中長者在台灣中部的一間房屋,因為他在北部工作所以就將房屋全權交由他大哥保管、處理,也是因為房屋已年久失修,所以他大哥就花一些錢幫忙整修了一下租了出去。醫師的收入本來就比他大哥好,所以租金也就一直由他大哥收取了,但租客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了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因而在總歸戶時發現醫師應有租金收入而未申報,才通知有漏報所得事情,而醫師自認為租金是他大哥收取的,他又沒有收到所以沒有收入,才回國稅局沒有漏報事宜,國稅局才立案調查,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發現該醫師的自費收入從15年前至今的金額都完全一樣,而且在15年前就屬偏低與其健保收入完全不成比例。本案例經筆者和國稅局協談以當年度提高合比例的自費收入,增加前2年每10萬元自費收入和租金所得結案。
本案例的重點在於千萬不要因為其他的原因而遭到稅務調查,所有的稅務的申報在財政部國稅局的資料中都會一定的比例,這些比例也是AI查稅的依據,不合比例的電腦就會跳出異常,就會成案調查,所有的比例只要均符合正常的比例,只能說第一關過關了,但後面還有專案查核、檢舉等等因素存在,國稅局人力有限可是稅務案件太多了,但電腦跳出的案件、長官交待案件是必查的,所有的納稅義務人應切記。
作者簡介_吳欣龍
會計稅務管理師。企業管理研究所、法律研究所雙碩士。具備20年的經營管理顧問經驗,現為阜康會計聯合記帳士事務所合夥人。
本文摘自創見文化出版 《別讓國稅局偷走你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