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三年前「終於」過世,說「終於」,是因為在先生嚥氣的那一天,她雖然難過,但同時卻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這幾年先生中風臥床,都是由她照顧,她的生活完全跟著先生的病情走,孩子都已經大了,有自己的人生,不可能來照顧。而先生又排斥看護,非得要她親自照顧,因此根本就沒有休息的時間。
另外一個秘密,她不敢說,畢竟在世俗的眼光裡,這是不對的。
她的大學同學,從五年前開始就跟她聯絡上,因為共通話題,他們很快就找回以前的情誼。他的配偶過世一陣子了,可是,雖然跟先生關係沒有很好,但就是已婚,她只能婉拒進一步的追求。
他也能瞭解她的狀況,於是兩個人就是維繫著淡淡的友情,沒有進一步的往來,只有在先生對她大吼大叫的時候,她會跟他訴苦。而當先生中風以後,每天照顧先生的重擔壓得她喘不氣來,也會打電話跟他說說話,這樣讓她的心情可以好一些。
可是,這樣的情感連結,讓她覺得很煩躁,畢竟就是世俗與法律不能接受的情況。
先生過世以後,他們開始有比較進一步的接觸。每個星期天早上,他會跟她約在家附近轉角的咖啡店,兩個人就坐在裡面聊天。他們聊完天以後,就去吃午餐,結束後他會送她到家門口。兩個人依依不捨的道別。
這樣的方式持續一段時間以後,他們約會的頻率變高了。他們一起共度晚餐,他會來家裡,她會做菜給他,而且接受他的讚美,這些事情是她過世的先生從未做過的。
接著,他們一起出遊過夜,他會細心的安排所有行程,讓她就像是公主一樣。當然,她也會注意他的健康,叮嚀他不能吃、不能做的事。這些日子以來,她覺得整個人都變年輕了。
於是,他們想結婚。他與過世的太太有個孩子,現在於美國工作,對於爸爸要再婚,感到非常開心。但是,她很猶豫,不知道該怎麼跟孩子說。他鼓勵她,這是她的人生,孩子們應該也會為她開心的。於是,她鼓起勇氣,打電話給兩個孩子,希望他們能回來家裡一趟,想要告訴他們這個重大決定。
那天晚上,來的不只有兩個人,而是四個人。因為兒子與女兒,都各自帶了他們的配偶來到家裡。五個人在客廳裡,一片尷尬,因為她從來沒有主動召集過家庭會議。過去都是先生作主,先生過世以後是兒子作主。她不知道該怎麼開場,最後來是兒子打破沈默,問了媽媽:
「有什麼重要的事,一定要我們兄妹一起到嗎?是要討論爸爸留下來的房子要怎麼分配嗎?」
「不用說,當然是一人一半,有什麼好說的。你沒唸過法律,也該看過新聞。」妹妹搶著說。
「不是的。」媽媽吞吞吐吐,但終究還是說了出來,「我想要再結婚,就是最近常跟我在一起的那個叔叔。」
「啊?媽,你在說什麼?」哥哥首先發難,「我反對。這個男的不曉得什麼來歷,爸爸又剛過世,你怎麼好意思就再婚?這樣對得起爸爸嗎?」
「對啊!而且,你的財產怎麼辦?會不會被那個男人騙光了。」女兒接力說。
「如果您要再婚,我跟您女兒也不能說些什麼。但是,財產的部分是不是要先看看怎麼處理,像是先過戶給我們,不然日後那個男人要是騙你錢怎麼辦?」雖然聽起來小心翼翼,女婿也插嘴了。
「叔叔自己有房子,不會圖我的財產,你們想多了。」她無力的反擊。
「這難說,錢沒有人嫌多的,誰知道他怎麼想?」女兒補了一句話。
「反正我是反對的。你這樣對不起在天之靈的爸爸。」兒子非常不高興的丟下這句話。「會不會你在爸爸沒死之前,就已經跟他有一腿了?這真是有辱門風,太誇張了。」
「我也反對,除非財產可以交代清楚,否則什麼也不用說。」女兒接腔。
她不知道該怎麼說,頓時慌了手腳。在這時候,都沒講話的媳婦,突然開了口。
「奇怪了。媽要結婚,關你們什麼事?她的房子,也不是你們賺的。現在好不容易有個喜歡的男人,你們是要怎樣?」
她感激的看著媳婦,不知道哪來的決心,對著這三個人說,「對!我就是要結婚。不管你們怎麼說。至於房子,我誰都不會給,我會把錢花光。」然後,站起身來,手裡緊捏著原本寫好的要把房子贈與給兩個孩子的契約,進去房門,把契約撕碎。
作者簡介_呂秋遠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東吳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NEWS98 九八法律事務所 廣播節目主持人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專頁,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