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起個人股東獲配的股利可自行選擇兩種方案擇一課稅:一種是「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另一種是「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仍合併申報)
個人投資境內外股票,涉及至少四種稅:證券交易所得稅、證券交易稅、綜合所得稅及最低稅負制。
股票稅制對國內股市及政經環境均有重大影響,股票證券交易所得稅歷經幾度停徵復徵,每每造成股市動盪及內閣閣員更替。107年起,國內股票的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非常重大的變革,廢除施行已久的兩稅合一制度,並採二擇一方式課稅!
投資股票所得稅務總整理
投資股票的所得主要有兩類:股利所得及證券交易所得。
1. 股利所得
107年度起個人股東獲配的股利可自行選擇兩種方案擇一課稅:一種是「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另一種是「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仍合併申報)。
第一種方案「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所領到的股利和舊制一樣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可用股利乘以8.5%計算可抵減稅額,再用來抵減綜合所得稅之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上限是8萬元,抵減有餘還可退稅。
假如某戶實際領到20萬元的股利,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中。可抵減稅額就是17,000元(20萬元×8.5%),在算出綜所稅應納稅額後,可以再減去可抵減稅額17,000元,才是實際要繳納的稅額。
第二種方案「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比較單純,實際領到20萬元股利,那股利所得要繳的稅就是56,000元(20萬元×28%)。
由於個人與公司投資股票的課稅規定不相同,成立投資公司,以公司名義投資股票是許多上市櫃公司大老闆們持有自家股票的常見方式。
以下總結不同投資人身分投資股票獲配股利的課稅規定。
2. 證券交易所得
105年起證券交易所得稅再度停徵,讓多數民眾以為任何股權交易所得都是免稅。其實,停徵證所稅≠出售股票所得免稅!
要了解買賣股票所得是否需課所得稅,必須先回到一個根本的問題:何謂「有價證券」?唯有買賣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才被認定為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其交易所得才被視為證券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都屬於證券交易所得,而其他未上市櫃公司,目前法令規定資本額5億以上的公司或者章程中另有規定者,必須簽證並發行股票,其交易所得也屬於證券交易所得。
非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交易,包含:(1)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出資額、(2)股份有限公司沒有發行股票、(3)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股票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者。
上述非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交易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須併入綜所稅申報,稅率最高40%,不可不慎!
此外,股票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3,但為提升臺股動能,上市櫃股票當沖證券交易稅目前調降為千分之1.5。
106年4月28日起,現股當沖證交稅率調降為千分之1.5
「當沖」,是指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之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
為了提升股市動能及市場流動性,政府增訂「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將現股當沖的證交稅率從千分之3 調降為千分之1.5,並實施一年(於107年4月27日到期)。由於當沖降稅措施成效顯著,立法院於107年4月13日三讀延長3年8個月,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擴大適用範圍至證券自營商。
投資理財的節稅規劃
1. 善用股利課稅二擇一制度
股利所得課稅有兩個方案「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及「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可以選擇,無論你是正打算要投入股票市場或是已經持有滿手股票,投資時都多了一項功課,那就是怎樣挑選對自己有利的方案?
大致而言,綜所稅率在20%以下的人,由於綜所稅率已低於單一稅率28%,應該選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而且此方案中還有8.5%或8萬可抵減稅額。
綜所稅率在40%的人,因為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的實質稅率可能超過分開計稅的稅率28%,故多數情況下選擇「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會比較有利。至於稅率在30%的人,建議應就兩方案實際試算,擇優選擇。
2. 善用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投資的資本利得目前免課證券交易所得稅,給予投資人許多節稅的空間。
舉例來說,投資股票,可能賺取應稅的股利所得或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對適用40%高稅率者而言,依照股利所得課稅二擇一制度,參與除權息獲得的股利所得也需要被課28%所得稅,此外還可能需要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其實只要在除權息基準日前出售股票,不參與除權息,而是在除權息日之後進場,假設順利填權息的話,等同將應稅的股利所得轉換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
此外,投資國內基金多半不配息,而是直接累積轉入本金,當基金獲利了結贖回時,基金贖回的證券交易所得同樣也是免稅。
3. 善用分離課稅
投資適用分離課稅的金融商品有多重效益。首先,分離課稅代表不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如此一來不會造成所得增加而拉高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
第二個好處是金融商品分離課稅的稅率一般是10%,綜所稅率在12%以上的人,投資分離課稅的金融商品就可能有節稅空間。
最後,分離課稅的收益因為不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也是老公或老婆偷藏私房錢的好工具。
作者簡介_鄭惠方(艾蜜莉會計師)
現任:
● 惠譽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會計師
●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智庫服務委員會委員
●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委員
●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工商服務委員會委員
● 《艾蜜莉會計師的10堂創業必修課》作者
●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版主
學歷:
●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 輔仁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經理
● 太古汽車集團經理
●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委員
● 瑞士銀行、花旗銀行、渣打銀行、合作金庫、台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聯邦銀行、台灣企銀、國泰人壽、南山人壽、 富邦人壽、友邦人壽、英國保誠人壽、中國人壽、公勝金融集團、永慶慈善基金會、工研院、資策會、外貿協會、台北市政府等單位之演講授課講師
● 會計研究月刊、天下雜誌、Money雜誌、理財周刊、Cheers雜誌、凱基樂活投資誌、鏡週刊、非凡新聞、東森財經新聞等雜誌及新聞媒體之受訪專家/專欄作家
本文摘自財經傳訊 《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圖解個人所得、房地產、投資理財、遺贈稅(2020年最新法規增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