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今(2019)年報稅除了有綜所稅稅率調整、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調高扣除額標準、調整基本生活費保障,以及放寬健保費列舉扣除要件等5大新規定之外,與上班族最相關的「薪資所得計算」也有重大的變動,即從現行定額扣除的單軌制,改為雙軌並行,新增「核實減除」方式,預定2019年1月1日起實施,2020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現行的薪資所得計算,是採取薪資收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薪資扣除額為20萬元)的方式。但由於名模林若亞2006年時,因表演負擔巨額治裝費用,將30萬元列為執行業務所得,被國稅局改為薪資所得,且要求補稅5萬多元,讓林若亞不滿提出行政訴訟,而大法官也認定此案稅法違憲,要求財政部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林若亞條款上路 薪資所得計算將可二擇一
KPMG安侯建業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許志文表示,現行薪資所得不論多寡,都採同一固定金額減除,導致薪資所得1000萬元的人與薪資所得100萬元的人,薪資扣除額均為20萬元,此與其他類別所得〈例如營業收入〉可實額減除計算方式,有差別待遇。
所以大法官2017年就提出釋字第745號解釋,指出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計算,僅允許薪資所得者,減除定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允許該年度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可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與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的意旨不符,要求財政部二年內(即2019年)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因此,行政院院會在2018年就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宣布薪資所得計算部分,從現行定額扣除的單軌制,改為雙軌並行,新增核實減除〈特定費用減除〉方式,薪資所得者不分行業類別,都可以二擇一。
由於此修法是因名模林若亞而起,因此又被外界稱為「名模條款」或「林若亞條款」。
低薪族挑定額扣除 高薪族選核實減除最省稅!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楊華妃表示,特定費用減除部分,財政部參考各國薪資所得課稅制度及各界意見,列出「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
而特定費用的定義,財政部要求應該與所從事的職業,具有直接關聯性,例如職業專用服裝費,要與職業相關,且只有在「工作時」可穿著的衣服,例如律師購買出庭所需穿著的法袍支出,以及模特兒為舞台表演購買專用服裝的支出等。
職業上工具支出費用定義上,必須是購置專門給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的工具支出,例如貨車司機買貨車,搜救人員添購保障個人安全的裝備等。
要留意的是,職業工具支出費用部分,有明定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對此,楊華妃說明,所謂的逐年攤提折舊,是指當支出金額很龐大時,應依照財政部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折舊攤提表〉,按年攤提折舊,不能單年提列。
進修訓練費則須為職業上必須精進的訓練,例如與職業相關、法律規定進修的領域,若是被公司外派到海外,自費學習的語言課程,可要求公司檢附證明讓國稅局核定適用。
整體而言,減除的特定費用要符合四大原則,即第一、勞務直接相關且必要性;第二、實質負擔;第三、重大性;第四、共通性。為了避免浮濫或虛報奢侈非必要支出,每人全年各項的減除金額以薪資收入的3%為上限。
但她也強調,目前核實減除條款是行政院版本,還需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因此估計明年正式上路實施前,在特定費用的定義上,仍會有進一步的討論。
職業專用服裝費 |
進修訓練費 |
職業上工具支出 |
限額:薪資所得3% |
限額:薪資所得3% |
限額:薪資所得3% |
職業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 |
參加符合規定之機關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 |
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一定金額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 |
例如模特兒治裝費、律師買法袍支出等。 |
例如勞工購買職業書籍、課程。 |
例如貨運司機買貨車或搜救人員添購保障個人安全的裝備等。 |
然而,薪資所得計算有定額扣除、核實減除等兩種方式,民眾該如何選擇?財政部國稅局內部就建議,基本上領薪族已有20萬元的薪資扣除額,若核實減除的金額低於20萬元,採定額扣除方式比較划算。
舉例來看,若領薪族將3項特定費用減除全數用滿,年收入乘上9%(3%X3),要大於20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才划算,由此推算,年收入至少要223萬元〈計算公式:20萬元/9%〉,使用核實減除方式才會比較有利。
今年記得記帳 明年才有機會少繳稅!
雖然試算下來,一般上班族希望透過核實列報的方式來減稅,恐怕沒想像中那麼容易,但楊華妃說,今年記帳已變成必要的工作,特別是高薪白領族,因未來相關費用必須整理相關憑證並記帳,如果不做,明年可能連列報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