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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分想長長久久 財產就不能糾纏不清—夫妻財產 「你的就是我的」最不妥

情分想長長久久  財產就不能糾纏不清—夫妻財產  「你的就是我的」最不妥

陳珊津

稅制

2015-02-24 15:08

夫妻之間的贈與「完全不需要」課徵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中就有明文規定,配偶之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現金、房子、土地等也在此列。

雙薪家庭,分別財產制最妥當

 

Q1、夫妻的財產,婚前、婚後會出現差異嗎?

 

依民法規定,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約定夫妻財產制為「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若夫妻未以契約約定,就適用民法所規定的「法定財產制」。依目前社會現狀,多數夫妻均未約定,所以適用法定財產制。

 

若採「法定財產制」,夫與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夫妻各自管理使用財產,也各自對自身債務負清償之責。舉例來說,夫若負債,夫的債權人無權對妻請求償還;換言之,「妻債夫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在「法定財產制」底下,夫妻關係消滅時,依民法規定,雙方均享「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說,夫與妻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產生的債務後,剩餘的部分應平均分配。舉例來說,夫妻間的總財產是50萬元,兩夫妻的負債是30萬元,當離婚後,兩人可以要求分配財產,因此可分配的財產是,總財產減掉負債再除以2,若以舉例的數字而言,兩夫妻剩下的財產為20萬元,每人可分配到10萬元。

 

算妥離婚分配財產後,若其中一方所持有的財產較多,必須要補足另外一方不足的財產,如,丈夫現有12萬元,妻子只有8萬元,丈夫要多拿2萬元給妻子。而特有財產,如繼承、贈與等無償獲得的部分,則不列入婚後財產的分配,如丈夫繼承自己父母的房子,則不需要因離婚分配給另外一半。

 

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夫妻可以訂立契約選擇其中一種。所謂「共同財產制」是指除特有財產外,夫妻財產或所得合併為共同財產,且由雙方共同管理;也可約定由一方管理,但一方想處分共同財產時,要徵求另一方同意。若是「分別財產制」,夫妻各自保有財產的所有權與管理使用權,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都是屬於個人,即使離婚,財產也不用平分。

 

不論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在婚姻關係結束時,都無權主張分配剩餘財產。
 

1分鐘認識特有財產

 

特有財產分3種:

1、個人專屬的使用物品

2、個人職業上必須用到的物品

3、個人收到的贈品,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贈品的專屬性

 

Q2、依法贈與現金、不動產、土地都需要課徵贈與稅,夫妻之間的財產轉移需要課贈與稅嗎?

夫妻之間的贈與「完全不需要」課徵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中就有明文規定,配偶之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現金、房子、土地等也在此列。

 

贈與子女財產,直接給現金最吃虧

 

Q3、台北市長柯文哲與父母借貸購買人生第一棟房子,沒想到引發關注爆發查稅風波。贈與現金、不動產、土地有什麼不同?想要贈與現金給子女,每年的額度規定是多少錢?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贈與現金、土地、不動產,需課徵10%贈與稅。父母最常見的贈與方式就是「給現金」、「給房子」、「給土地」,其中又以直接給現金的方式「最不建議」。

 

舉例來說,父母直接給兒女1000萬現金,以10%贈與稅計算,也就是要課徴100萬元。如果是贈與一棟房屋,國稅局是以「房屋現值」計算房屋的贈與稅,而房屋現值約是市價的三成,以一棟市價1000萬元的房子來說,現值可能只有300萬元。

 

以上例而言,國稅局會以300萬計算贈與稅,因此,如果直接贈與子女房子,最多只要繳30萬元的贈與稅,與1000萬現金的贈與稅相比,相差了70萬元。

 

若父母直接贈與土地,則是用土地的公告現值計算贈與稅,公告現值與市價同樣有一段落差,所以土地的贈與稅一定比給現金還要少。

 

不過,父母贈與兒女現金,也有可以避稅的小撇步。第一種是在兒女結婚時,最多可以贈與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的財物(包含房產、土地),不必課徵贈與稅;第二種是,父母可利用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的規定,將財產或現金移轉給子女,且可每年連續贈與。

 

現在很多父母從小幫孩子存錢,就是採取這個方式避稅,每年最多贈與220萬給孩子,累積到孩子長大,既是教育金也是成家金。若超過這兩種方式的額度,都必須繳納贈與稅。

 

另外,若真的要贈與大筆資金,也可以用現金搭配土地或房屋的方式贈與,現金部分控制在每年220萬元以下;而國稅局主要的課稅對象則是「贈與人」。

 

政府課徵贈與稅,民眾通常會說,這是跟爸媽「借」的,律師提醒,口頭上的借貸關係,或是父母與兒女自行簽訂借據,如果沒有到法院公證,借貸關係可能不被採信,會被認定是贈與。
 

移轉財產自保,贈與方式最好

 

Q4、幫前夫當連帶保證人,前夫跑了,自己名下財產會遭殃嗎?

只要擔任別人的連帶保證人,不管與對方是否為離婚關係或是結婚關係,一旦發生債務無法償還的問題,連帶保證人都得負清償責任。律師提醒,擔任連帶保證人,絕對要小心再小心,「能不當最好」。

Q5、財產移轉到兒女名下,會不會被求償抵扣?

無論是透過移轉或是贈與,只要財產移轉到兒女名下,該筆財產就屬於兒女所有,即便家中出現債務問題,債權人也無權向債務人的兒女求償。
但是,若財產移轉的時間點在債務發生之後,恐怕會被認定有脫產的疑慮,法院可以認定該移轉或是贈與是無效的。

Q6、用什麼方式移轉財產最好?

現行的移轉財產方式,以贈與的方式最好,因為課徵的稅最少,只需要10%。
若以一般買賣而言,購買一棟房子,持有1年以內轉賣,須課徵15%的奢侈稅;持有期間1年以上不超過2年,則是課徵10%的奢侈稅,其他還有實價課稅要計算。


避免為錢變怨偶

 

夫妻合組家庭後,有許多開銷需要共同支出,大筆開銷如房貸、保險,小筆支出如水電瓦斯等費用,都應該先談清楚如何分攤;最好連收入要如何分配運用,都可以在婚前先建立共識,若能分好各自負責的部分,財務也能好好管理,未來也不會因為錢財問題吵架。

若紛爭真的無法靠溝通解決,必須訴諸法律時,除了可以找律師、法院調解外,也可以尋求法扶免費諮詢。


蔡茂松律師小檔案

任職:仲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經歷:前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前中鋼法律顧問、前中國賓士汽車法律顧問、前台肥法律顧問、前內政部警政署法律顧問等

專長:刑法、證券交易法、商事法

著名案件:前衛生署署長涂醒哲(現任嘉義市市長)被前立法委員李慶安誣指舔耳案、台灣大哥大公司、台灣固網公司經營權爭奪案、渣打銀行收購新竹商業銀行內線交易案、台北大巨蛋建案劉培森建築師告訴遠雄公司董事長趙藤雄誹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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