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險理賠回歸損害填補原則,金管會1日表示,理賠配套措施10月1日正式上路,保險局表示,民眾在理賠時,可以留意「正本留存證明書」與「差額證明書」,將視同正本收據。
金管會在6月28日核定實支實付險正本理賠的相關配套,10月起正式上路。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民眾在申請保險理賠時,只要檢附醫療收據正本,可以申請不同性質的實支實付險,如住院醫療實支與意外實支。
蔡火炎指出,假設民眾同時擁有一張住院醫療實支與一張意外實支,先選擇A公司申請住院實支理賠,之後A保險公司會開立一張「正本留存證明書」與醫療收據影本,視同醫療收據正本,供民眾可以拿去B公司申請意外實支的理賠。
針對若有兩張正本理賠住院醫療實支的民眾,蔡火炎表示,若保戶有兩張正本理賠的住院醫療實支實付險,先跟第一家公司申請理賠後,在限額以內理賠,保險公司會開立「理賠差額證明書」,保戶可以拿差額證明書到第二家壽險公司申請理賠,整體理賠金額是在就醫實際花費金額以內。
核定配套有3大重點
據壽險公會擬定、保險局核定的配套,主要有三大重點,一可「豁免」正本理賠的保單,有海外留學生綜合險、汽機車險與住宅火險中的可附加的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微型保單。學保、旅平險、團險等也本來就不在正本理賠限制內;二不溯及既往,舊保單依照元保單條款可以副本理賠。
三要保人要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保了解理賠符合損害填補原則,同一次醫療行為、「同性質」保單,理賠金不得超過實際負擔醫療費,但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與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屬不同性質、可分開計算。
另壽險公會正討論理賠分攤機制,蔡火炎表示,理賠分攤機制正由壽險業者討論中,目前沒有時間表。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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