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到期就沒事了?高齡者可以思考「保單活化」!
高齡保障不足的新解方:保單活化
由於高齡人口增加以及為提供老年福利保障,金管會推出「保單活化」(即:功能性契約轉換)政策,讓民眾將早期購買的終身壽險,像是平準型、增額型終身壽險及還本型壽險,繳費期滿後可以轉換成同一家保險公司的年金險、長期照護險及醫療險三種高齡社會常需要用的險種,讓保戶有機會重新分配保險資源及活用保險價值準備金,而非等到身故以後由家人領取理賠金的他益險。
此外,金管會為了保障保戶,訂定保單轉換的一個大原則是,如果保戶在保單活化轉換三年內後悔,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回復原壽險保單的權利。
活化保單有3大優點
1. 可靈活考慮自己高齡時實際需要,轉換成一張或多張年金險、長照險或健康險。
2. 降低高齡者的風險。高齡者最怕自己退休金不足、有財務缺口風險及需要長期照護的照護風險,另外就是生病時的醫療費用不足的風險;活化保單的轉換機制可以幫助保戶降低上述風險、提高保障。
3. 3年內有回復原保單的權益。但若發生原保單的保險事故已發生才主張撤銷該次轉換、或自轉換生效日起三年後始主張撤銷該次轉換、以及轉換後保險契約已開始給付保險金或已有申請理賠紀錄,則無法申請保單回復。
活化保單相信對很多長者來說,非常便於運用,因為長者最怕突發狀況,有了活化保單,遇到高齡生活實際需要,很快就能填補不足之處或缺憾。
你所不知的保險好處
保險諸多好處,相信讀者大都清楚,這邊要特別分享幾個面向:
1.可以成為遺產繳稅稅源
被繼承人如往生,其遺產必須先凍結,直到遺產的納稅義務人向國稅局繳完遺產稅,拿到「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後,才能進行遺產分配,否則會有刑事責任。
而死亡保險給付是不需要計入遺產的,提出死亡等相關文件即可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因此,如果在生前可以估算出遺產稅的大約金額,然後進行投保相當於遺產稅額的壽險保單,未來就可以預留遺產稅的現金來源,不用讓繼承人發愁。
2.壽險保險金可以分期給付或加上保險金信託
2015年起,金管會宣布具有「身故、全殘及滿期保險金」壽險保單,可改採「分期給付」方式領取保險金,至於原有舊保單的民眾則可以透過批註方式,改為分期給付。
若身故保險金僅能一次給付,要保人可能會擔心身故後,子孫領完保險金因缺乏規畫而將錢揮霍一空,導致最終窮困潦倒、一蹶不振,因此會考慮將一大筆錢改為分期給付。
所以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為父母,以子女為受益人的壽險保單,如父母不幸在子女未成年時去世,保險給付可以分期方式給付給子女,這樣鉅額的保險金不容易被有心人士一次詐騙,也不會被沒有理財概念的子女揮霍一空。
當然,也可以透過前面提到的信託方式,將保險金成立信託專戶,並透過信託監察人的機制,當意外發生、保險金給付入信託專戶後,受託人就會依照委託人的規畫,在信託監察人監督下,按季或分年給付用以照顧子女,讓其生活及教育更能獲得保障。
3.節稅規畫
《保險法》規定「死亡保險給付」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一般人都可以透過保險規畫合法節稅。
然而,為了避免民眾以此方式短報遺產稅,財政部因而採「實質課稅原則」來認定是否應計入遺產,也就是「形式上」看起來是符合《保險法》規定不需要算入遺產,但「實質上」投保狀況是異常的、明顯係為規避繳稅的情形,則仍要課徵遺產稅,以維持租稅公平,共有8種狀況,包含:已經生病了才去投保、已經是高齡者還投保、用借來的錢繳納保險費(非自有資金,一般是有餘錢才會規畫保險)、在知道自己來日不多而密集購買多個保險(顯然不是為了增加自己的保障)、短時間內密集購買多個保險、應繳納的保險費金額很高、一次性繳完保險費(通常是分期繳納)、死亡時可以領得的保險金跟所繳納保險費差不多或低於保險費(保險金通常會是所繳保險費的數倍)。
舉個實際案例給讀者參考:
被繼承人於民國97年12月19日因肝癌死亡,其死亡前2個月至1年2個月間密集投保(投保時約71歲),以本人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指定繼承人為身故受益人,躉繳保險費42,477,614元,受益人所獲保險給付44,358,797元。
本案例涉及前揭8種實質課稅態樣中的7種,包含最明顯的:死亡時領得的保險金跟所繳納的保險費相當,根本不符合保險所需的保障功能。因此,國稅局實務上還是會以個別投保情況來認定,所以投保前應謹慎規畫。
為了避免有錢人利用死亡保險給付規避繳稅,2006年1月1日起所購買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保單,依據最低稅負制的規定,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時,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超過3740萬元部分,受益人需將之納入當年基本所得額中,計算最低稅負(免稅金額會每年依物價指數調整)。最低稅負有一點複雜,建議將具體情況比對該規定,逐條檢視,才知道需否繳稅。
另外,依所得稅法規定,每年申報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每一被保險人每年可在不超過24,000元的額度內申報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被保險人與要保人要在同一申報戶,但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健保費(含補充保險費),得不受金額之限制,全數扣除。
保險大家都很熟悉,但要真正能夠滿足自己的需求、成為自己老後生活的一大後盾,是需要做足功課,才能為自己的健康照護縝密地布局。
作者簡介
謝青樺
益群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李秋藝
二岸三地上市公司之負責人家族辦公室法遵長近二十年
林翰飛
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兼首席戰略官
本文摘錄自如何出版社的《不擔憂的後半生:聰明規畫財務、健康、身後事,好命退休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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