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冠疫情平穩,指揮中心日前公布自3/20起,由現行「5+n」改為「0+n」,取消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也就是未來輕症免通報也免隔離。不少民眾關心,新制上路後防疫險還賠不賠?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週五(3/10)表示,3/20以後,輕症患者不屬於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患者,恐怕也會影響保險理賠。
產險公會也緊急召開常務理事會,並發布新聞稿表示,「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也就是說,自3月20日起,新冠輕症確診者,無法申請防疫險理賠。
產險公會表示,按防疫保險商品契約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保險公司依約給付確診保險金。因指揮中心已於今日對外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將於3月20日調整,於臨床條件中載明「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且須符合檢驗條件後,始為確定病例。
由於新定義未包括輕症,是以新冠輕症已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定病例,而不屬法定傳染病之範疇,爰自112年3月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前述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指揮中心宣布3/20新制上路,總計有7項措施取消,包括「輕症強制隔離」、「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居家照護對象)開立」、「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象自主防疫(0+7)」、「輕症通報丶提供確診數位證明」、「確診者簡訊、自主疫調回報」、「居家照護遠距諮詢」等措施也一併取消,另喪葬方面「確診個案儘速火化」也取消。
對於民眾確診後不用再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不少民眾關心,確診後保險到底還理不理賠。對此,指揮中心也公布新冠肺炎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須符合發燒38度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天內,出現肺炎需要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符合法定傳染病定義。
指揮中心也公布,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患者檢驗條件,3/20後須具有下列任一「臨床檢體分離並鑑定出新冠病毒」、「臨床檢體新冠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臨床檢體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陽性(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同時刪除家用快篩及家用PCR陽性。
羅一鈞舉例說明,若病患在住院期間快篩陽性,但未符合上述臨床條件,不會是通報對象。3/20以後輕症、非肺炎併發症住院的都不是法定傳染病,都不需要通報。如符合病例定義後通報確診,則按現行規定,使用負壓病房或專責病房隔離。
防疫險理賠免了?金管會這麼說
對於輕症者「免通報隔離」,防疫險理賠也免了?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於3/9例行記者會表示,茲事體大,會去了解研究相關法律情形,會在3月20日前確定。
金管會保險局已同步交代產險公會,請產險公會理賠小組啟動研究,釐清防疫險契約條款和相關法規定義,若未來輕症不再視為法定傳染病,防疫險是否免賠。
輕症免隔離將上路,勞動部擬調整
此外,「0+n」即將上路,這也意味,確診輕症的勞保傷病給付即將走入歷史。根據《中央社》報導,勞動部表示,若20日起不強制確診者隔離,進行居家照護,僅採取自主健康管理,就不會符合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住院」的給付要件;勞動部將配合指揮中心指引,再行調整相關規定。制隔離居家照護,將不符合勞保傷病給付要件,會配合指揮中心調整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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