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四月初本土疫情攀升,至五月十五日累計確診通報人數已突破七十六萬大關,也讓各家產險公司的防疫保單熱賣到下架,甚至承保的事務上出現許多離奇的爭議。
關於保戶所關切的「○加七隔離新制上路後是否能獲得理賠」、「重複投保是否受理」等問題,本刊整理出十大疑問,提供消費者申請理賠時參考。
Q1 投保防疫險後若不幸確診,但因輕症或無症狀沒被安排住院,而是在家執行所謂的「居家照護」,是否能請領住院日額給付?
據金管會保險局四月十九日新聞稿,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的確診者,若所購買的保險商品,其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在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
但須注意的是,據五月十日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採用居家照護的保戶若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須以「有醫療行為」為前提。保險局並定調,輕症居家照護須有處置用藥(即COVID-19用藥)才理賠,至於未用藥或是服用清冠一號是否理賠,須由保險公司提出指引。
Q2 金管會推出「數位證明」替代診斷書,用於防疫險的理賠認定之依據為何?
民眾申請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可作為理賠依據。而此證明是以衛福部疾管署為發行機構,其內容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括檢驗疾病或病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時間、檢驗結果、醫事機構等,等同於現行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所引用的相關資訊。
目前市場上有富邦、國泰、泰安、旺旺友聯、明台、新光、華南、南山、中信、兆豐、和泰及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十二家業者,於五月十二日傍晚已全數同意持有數位健康證明可申請理賠,不過都保留事後查核權利。
Q3 自五月十二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三類對象,若快篩陽性,只要經醫師視訊診療認定後可視同確診。這是否意味無須經過PCR檢測即可申請相關理賠?
對於這項關於確診認定的調整,雖然目前多數產險業者略有抱怨,但檢視各家防疫保單條款,關於確診與否,確實多半沒有要求「必須經PCR檢驗確認」。但要注意的是,保單通常會有「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條款約定的法定傳染病」的類似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