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過世後,將遺產留給真正想給的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除留意贈與稅與遺產稅課稅條件外,可善用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最重要的是,透過合法的壽險保單規畫,將財富留給真正想照顧的人。
贈與稅免稅額 以贈與人為計算標準
自民國111年起,贈與稅免稅額調高至244萬元,洪連盛提醒,贈與稅免稅額應以贈與人為準,而不是每一位受贈人都有244萬免稅額。
舉例來說,有位富爸爸一年贈與兩位子女各240萬元現金、富爸爸卻因此被課稅,主因富爸爸忽略「贈與人角度」,贈與金額總計480萬元,超過免稅額244萬元。
死亡前兩年贈與 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有位父親在生前給予女兒200萬元現金,但不幸在隔年過世,並無超過贈與稅額度244萬元,但洪連盛表示,該贈與行為於贈與人死亡前兩年內發生,這些贈與財產,將被計入遺產總額之中,他提醒民眾,類似情況須留意相關金額是否併入遺產總額進行申報,以免忘記申報而遭到補稅處罰。
付不出遺產稅 可延期、分期、實物抵繳
若繼承一筆資產,但繼承人無力繳納相關稅金,國稅局也提出相關措施。洪連盛表示,若應納稅額在30萬以上,納稅人可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或採分期(18期以內)繳交;若該筆金額仍有困難,也可在繼承人多數決同意之下,使用被繼承人存款來繳稅;如果被繼承人中的現金不足,也可透過實物抵繳方式,將遺產中的土地、房屋、股票等進行抵押或變現,來完成繳稅。
為避免無法繳納遺產稅窘境,洪連盛建議可透過保險規劃,來預留一筆款項作為繳納遺產稅的資金,甚至透過合法保單,將財產留給自己真正想照顧的人。
合法壽險保單 規避民法「特留分」捷徑
洪連盛舉例,一位老台商在中國打拚一輩子,晚年回台與家人共享天倫,沒想到卻發現,大兒子長相酷似隔壁老王,後來得知大兒子並非自己親生,老台商決定將自己一生辛苦攢下來的數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此種情況,即便老台商立下遺囑,仍無法避免民法當中的「特留分」發生,因對法定繼承人保障,大兒子有權請求特留分。
為避免此情況發生,洪連盛建議老台商透過購買人壽保單方式,將受益人指定給小兒子,待自己身故之後所獲得的保險金,根據《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如此一來沒有遺產,也就沒有所謂的特留分問題。
如何合法減少遺產稅繳納,保單其他相關用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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