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無固定僱主,或在小規模店面(例如小吃店、咖啡店、夜市、攤販、SOHO族、網購業者等)上班的勞工,常選擇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待業民眾擔心,求職期間沒有勞保,會讓勞保年資中斷,因此也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等找到工作再退保,但此舉可能已觸法,若被查到掛名投保,可依法取消被保險人投保資格,甚至會有保險費無法退還的狀況發生。
投保職業工會 需為「無一定僱主勞工」或「自營勞工」
勞保局資料指出,一般而言,在職業工會加保,必須實際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得報酬,且屬於無一定僱主或自營作業,經參加職業工會後,才可由職業工會加保勞保。所謂「無一定僱主勞工」指的是,經常於3個月內受僱於2個以上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的勞工,如兼2份家教、從事2份打掃工作。
「自營勞工」則為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得報酬,且未僱用有薪員工一同工作的勞工,如計程車司機或攤販等。
若不具備「無一定僱主勞工」或「自營勞工」身份者,不可由職業工會加保勞健保。此外,如果是有固定僱主的勞工,則必須由僱用的公司、行號、機關、團體申報加保。僱有員工的雇主,因不符合自營作業者的身分,所以也不應由職業工會加保,應以雇主身分,替員工加保。
在國外工作的勞工,同樣也不可由職業工會加保勞健保,但若是由國內公司派到國外工作,則可以公司員工身分繼續加保。
不符合職業工會加保規定 勞保局可依法取消加保資格
職業工會的會員若因投保「非本業」職業工會,導致職災事故認定產生爭議,勞保局發現後,將會輔導勞工轉由本業相關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另外,勞保局為了避免不實投保,當有查核必要時,會請被保險人提供具體工作證明資料,要是被查到有掛名投保等違法情事,則依法取消被保險人投保資格,保險費不退還。
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必需要實際從事工作才能加保,因此若目前沒有工作,依規定就不能參加勞工保險,也不應藉由加入職業工會加保,等到日後再從事工作時,再由所屬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工保險。至於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以所獲報酬維生之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才能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從職業工會或公司加保勞保 給付項目有差別嗎?
在職業工會投保與在公司投保勞保,勞保的保障完全相同,只要是有投保勞保,給付的項目都完全相同,包括老年給付、生育給付、傷病給付、職災給付、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失能給付等。
不過,兩者還是有個很大的差別,就是若公司加保更多了「就業保險」,有保就業保險的勞工朋友如果遭遇非自願離職、請育嬰假等等相關情況,可以請領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奬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之被保險人及眷屬健保費補助。
在職業工會加保勞保有哪些注意事項?
另外,已受僱於公司的勞工,是否還可繼續在工會加保?在勞保條例中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實際從事本業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因此,若改受僱於公司或未從事工作,這時於工會繼續加保就不符規定,被保險人必須主動至工會辦理退保,否則其保費將會繼續計收,甚至需負擔滯納金。
加入職業工會欲加保勞保時,除了需無一定僱主或自營作業勞工身份外,相關法令亦規定須領有執業證照始可從業者,取得該執業證照後,才可以由所屬職業工會加保。
在職業工會加保勞保的民眾,勞保局也特別提醒,應注意按時繳納保費並保存繳費收據,如逾期繳納,工會將申報欠費名冊,由勞保局開始加徵滯納金並暫行拒絕給付。
此外,民眾也需特別注意工會運作情形,因為工會如果欠費將會影響被保險人領取給付之權利,勞保局除在全球資訊網公布欠費工會名單外,也會發函通知所屬被保險人,提醒會員被保險人督促工會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