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好康?保險公司居然也賣定存單,而且還是年利率4.52%的高利定存?原來這是不肖保險業務員詐騙保戶的不法行逕。
厲害的是,業務員還會自製公司定存單,有夠「專業」。
一位林姓女子,民國90年6月至104年1月,在國泰人壽擔任保險業務員,負責保險業務及收受保險金,平均年收入為80萬元至100萬元。結果明知國泰人壽並未提供年利率4.52%的優惠定存方案,竟然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的犯意,先後對張姓等4名保戶訛稱「國泰人壽針對大客戶,推出優惠定存商品,保戶可按投保金額一定比率,辦理年利率高達4.52%之優惠定存,定存期間2年,可隨時解約取回定存金。」
保戶聽了覺得很划算,於是分別向林女匯款或交付定存款項,林女除了交付同屬國泰金控的國泰世華銀行存款憑證客戶收執聯外,還在自家住處,從國泰人壽保單封面彩色影印「國泰人壽公司圖記」、「總經理簽名」、「國泰人壽總經理之章」,再以電腦打字填載文字,偽造為國泰人壽出具的定期存款存單,交付給4名保戶,以資取信,總計詐得新台幣2,430萬元,對國壽及4名保戶皆造成損害。
更離譜的是,林女偽造私文書很有經驗後,還在103年以其中一名保戶的名義,於國泰人壽「保全給付申請書」申請人欄,偽簽保戶署名,表示該保戶本人申請將投保的「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契約」保單解約。該案被發現後,林女遭起訴判刑,林女不服提起上訴,最近又遭高等法院判決確定。
事實上,壽險公司不是銀行,不能也沒有銷售定存單,更別說高利率的定存單,連所謂儲蓄險保單也不能以定存的概念行銷,更不能強調利率報酬。如果有業務員打著高利定存的名義銷售,不管是定存單或保單,民眾都要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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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這也行?國壽前業務員自製定存單 誆騙保戶2,4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