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多年的實支實付「副本理賠」將出現重大變革。保險局經過與壽險公會研議後,最終決議規範實支實付每人只能限買三張,但醫療險跟傷害險可以各別計算,目前已經擁有超出三張以上實支實付險的民眾不會受到影響,預計十一月八日正式上路。
自從我國健保實施DRGs(疾病診斷關聯群)制度後,就醫自費項目增加,實支實付醫療險廣受重視。現今保險實務上,很多民眾會向多家保險公司購買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以常見的「雙實支」來說,就是同時購買一張只接受收據正本的保單,跟一張可以收據副本理賠的保單,保戶可以同時獲得兩張保單的理賠。
不過,保險局日前發文給壽險公會,請公會針對目前民眾投保可「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險,研議出可行的控管方案。主要就是保險局認為保障型保險是「損害填補」原則,不應該藉此多領超出醫療費用的理賠金,以免引發道德風險。
壽險公會原本研議限制「兩家兩張」,八月初保險局最終決議「最多三張」。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原本公會指的就是副本理賠的「兩家兩張」,若加上正本那一張保單就是上限三張,保險局跟公會的意見是一致的。
傷害險跟醫療險可以各別計算,也就是每位民眾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最多可投保三張,同時傷害醫療險最多也可投保三張;團體保險、學生保險、旅平險、登山險、車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信用卡附贈的旅平險、微型保單等,可不計入張數內。
目前大部分大型壽險公司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多為正本理賠,但保險公司也設計出「自負額」機制供民眾附加。保險局也對此做出限制,每個人只能在一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中附加一張自負額醫療險附約,但該張自負額醫療險附約可以不計入三張限額。換言之,在醫療險部分,民眾最多只能買三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但僅有其中一張可以附加自負額醫療險附約。
施瓊華說,目前先給予業者三個月準備期,預計十一月八日上路,十一月八日以後民眾新投保的實支實付保單就會受到三張的限制,例如目前已經有三張實支實付醫療險者,十一月八日後就不能再加買實支實付醫療險。而目前已經購買到三張以上的實支實付險者,施瓊華說,不會溯及既往,已經投保的保單不會受到影響,且若是保證續保,續保時也不會受到影響。
保險業者說,保險局規範上限三張合理,加上醫療險、傷害險是分開計算,且團險、旅平險等也都不計入,對民眾來說已經很夠用。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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