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納保的議題,其實不在於陸生的身分問題,而是在於我國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搖搖欲墜。讓陸生與僑生、外藉生全額納保,固然是一個對健保制度正面的改善方式,然而對目前的健保制度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尤其在長期旅居國外,卻因為我國「優惠」的健保制度而不願意放棄國藉的人為數不少的情況下,或許在考慮外藉生、陸生的人權問題之前,還是應該通盤檢討瀕臨崩壞的健保制度以維護國民權益,方為良策。
首先,總統府針對陸生納保的政策提出了以下的原則:
一、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中國大陸學生比照僑外學生納入健保體系; 二、基於政府資源的有限性和社會保險公平性,僑生、外籍生、中國大陸學生保費應全額自付,修法前已來台就讀的僑外生,權益不受影響; 三、若各機關有政策性考量,針對特定國家、家境清寒學生,提供協助者,應自行編列計畫經費。
其實原則一以及二的部份,筆者還是可以部份認同的,畢竟如前所述,其實在國外無論是居留、抑或是需長期停留的人士,當地政府通常是會提供類似的社會保險予以協助,以避免該人士在居留期間發生意外卻無力負擔醫藥費的情形。而由於外藉人士,無論是僑生、外藉生抑或是本文討論的陸生,其身分並非我國國民,因此對於其應繳納的健保費,不予補助亦屬合理。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原則三的「各機關基於政策性考量,針對特定國家,家境清寒提供協助應自行編列計畫經費」。因為此條乍看之下感覺就像為了替前兩條的大原則開後門,而原則中所述的「特定國家」,又不免讓人浮想聯翩。
其次,針對陸生納保後,健保的財政狀況部份,衛福部表示每年約增加1.35億元的收入。然而,以現行健保虧損連年,以致於政府不斷提高菸捐以挹注虧損的時候,我們的健保制度顯然不會因為每年多出這1.35億元而得到改善,反之,如此類外藉生真正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健保仍需負擔其費用,而該風險仍然是轉嫁給本國國民,此也正是筆者一直不贊成陸生納保的原因,畢竟家徒四壁的情況下,如果還要找人來請客吃飯,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綜上所述,陸生納保的議題,其實不在於陸生的身分問題,而是在於我國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搖搖欲墜。讓陸生與僑生、外藉生全額納保,固然是一個對健保制度正面的改善方式,然而對目前的健保制度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尤其在長期旅居國外,卻因為我國「優惠」的健保制度而不願意放棄國藉的人為數不少的情況下,或許在考慮外藉生、陸生的人權問題之前,還是應該通盤檢討瀕臨崩壞的健保制度以維護國民權益,方為良策。
其次,針對陸生納保後,健保的財政狀況部份,衛福部表示每年約增加1.35億元的收入。然而,以現行健保虧損連年,以致於政府不斷提高菸捐以挹注虧損的時候,我們的健保制度顯然不會因為每年多出這1.35億元而得到改善,反之,如此類外藉生真正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健保仍需負擔其費用,而該風險仍然是轉嫁給本國國民,此也正是筆者一直不贊成陸生納保的原因,畢竟家徒四壁的情況下,如果還要找人來請客吃飯,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綜上所述,陸生納保的議題,其實不在於陸生的身分問題,而是在於我國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搖搖欲墜。讓陸生與僑生、外藉生全額納保,固然是一個對健保制度正面的改善方式,然而對目前的健保制度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尤其在長期旅居國外,卻因為我國「優惠」的健保制度而不願意放棄國藉的人為數不少的情況下,或許在考慮外藉生、陸生的人權問題之前,還是應該通盤檢討瀕臨崩壞的健保制度以維護國民權益,方為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