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幫客戶規劃保單的時候,會協助客戶計算對所愛的人的責任,責任如何計算?這件事好像很抽象,但其實就是把自己所需貢獻的經濟價值,用預估的方式計算出來,(之前有人估算過養一個小孩到大學畢業要花一千萬)。
舉例來說,若現在有一個兩歲的兒子,預計照顧他到大學畢業的教育費、生活費、甚至是娛樂的費用,就是對這個兒子的責任,所以你因為愛你的兒子,要對你的兒子盡責任,你就投保一千萬的壽險和意外險。
愛和責任的對等價值,我稱之為愛的對價。保險公司在事故中扮演的角色就是金錢的提供者,所以要用保險展現愛的對價,也只能用金錢來計算,在人無法提供愛的其他表現的時候,就以金錢作為唯一可以表現的方式。所以投保高額壽險的丈夫算是有責任感的丈夫,因為他貼心設想萬一自己身後無法照顧妻兒,用高額的保險展現出高額的愛。
通常估算保險金額的方式,除了對所愛的人的責任外,還有以自己目前經濟實力來計算,若自己現階段可以提供給對方的是每個月6萬元的金錢,那麼若自己身故了,原本可以再提供20年,就是以每年72萬元乘以20年等於1420萬元為投保的金額。
不論用「對方所需」或「自己所能」來計算愛的對價,都是很有自信的方式,相信自己若活著,對所愛的人可以提供的是正向的經濟價值,而且有持續並增加的價值,但是其實活著有時才是比死亡帶給對方經濟上更大負擔。
舉例來說,重症重殘或慢性病,這些狀況在經濟、精神、體能上,都摧殘折磨照顧者,而被照顧者也常因沒有足夠的資源或金錢而非常煎熬,所以如果發生事故不拖累所愛的人,其實是比在自己消失在這世界後,給予所愛的人金錢的支持來得更加重要。
台灣的老年人口和慢性或重症病患越來越多,這表示有越來越多的人不一定需要醫療,但是需要看護照顧,然而現在的健保是沒有顧到這一塊的,所以萬一家中有這樣的人口時,就會需要至少一個人耗盡心力的看顧,若是聘請他人照顧,全天的看護一個月至少要六萬元,醫療進步的結果,的確讓不少人恢復健康,但也同時延長了重症患者的壽命,病人可以躺在床上無神智二十年才離開人世,這中間病人的靈魂大概在身體裡找不到出口,而家人耗盡心力和金錢也可能造成更大的悲劇。
商業保險在重症和失能看護這方面保單的設計方式,大都結合終身壽險,保費明明很高,但是重症或看護保險金卻很少,因為保費負擔一大部分都花在身故的危險保費上,因此看護保險要保到足夠的額度,保費是一般上班族絶對負擔不起的。
還有看護的範圍和條款規定太過嚴苛,要符合可以領保險金的條件太難,明明已經非需要看護不可,但是看護保險金卻無法領到,難道家屬要祈禱趕快讓病患再嚴重一點,以達到可以領保險金的程度?
考量計算自己生存卻失去生活能力後的保障,比考量自己失去生命後的保障,是來得更重要的,投保失能或重疾看護保險更是愛的對價的展現。但台灣過去很多保戶是「萬一沒發生事情,保費拿不回來」的焦慮,大過於「萬一發生事情,沒有保障」的擔心,因為壽險保障至少身故可以領,但是單純的失能或重疾看護保險若沒有用到,身故了保費也拿不回來,所以才有壽險結合失能或看護保險的方式。
然而時代和客戶需求在改變,保險公司要提供價格合理和條款合宜的保單設計,需要更符合客戶的需求才行,要不然我幫你計算出愛的對價了,卻發現沒有適合的保單可以滿足,那麼一切愛的表現,仍然只是說嘴空談或浪費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