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國內離婚率節節高升,截至目前為止,每兩對新婚夫妻中,就有一對離婚,一年高達六萬對怨偶產生;面對愈來愈不安全的婚姻關係,不妨重新調整保單規畫,以及留意夫妻財產制中的規定,避免財務上的牽扯。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再怎麼如膠似漆的恩愛,如果翻臉,錢的分配就成為關鍵。有兩性專家就提出,人的一生風險規畫,除了經濟危機,第二重要的就是婚姻危機。保誠人壽業務經理李淑媛表示,雖然沒有人會在結婚時,就先設想到將來會離婚,不過她建議,無論男女都應該存一些私房錢,避免將來婚姻出狀況時,無依無靠,其中一種「藏匿」私房錢的好方法就是把部分保單隱藏起來。
為避免婚姻決裂造成經濟來源中斷,李淑媛建議,最好將壽險和儲蓄險分成兩部分,其一部分公開讓先生知悉,另一部分則隱藏以來,只讓最親近的人知道,包括父母和兄弟姊妹。李淑媛指出,即使夫妻新婚感情再好,也沒有人可以完全保證未來不會有變數,因此關於「錢」這件事,還是要有自我隱私,尤其是婚姻上較居弱勢的女性族群。
保單規畫 切記變更保險受益人
至於醫療險,李淑媛認為,還是必須要向家人揭露,以便在要保人發生意外時,家人或受益人能獲得理賠。否則,萬一不幸身故,可能無人知道醫療保單的存在,家人還可能因此多了無謂的經濟負擔。
此外,由於保單是資產的一部分,在處理離婚事宜時,必須變更自己保險的受益人,以免日後有不幸的情況發生,引起不必要的糾紛。除了變更受益人名字,分配受益人的保險金,也是離婚後保險資產規畫的一部分。
南山人壽教育訓練部協理傅月英指出,保險契約可以指定一位或多位受益人,但一般人通常只會註明單一受益人,未填入第二順位的受益人。其實父母購買保險可以將受益人分別填寫為子女,只要受益人的順位安排妥當,子女均可獲得父母的照顧。保單受益人名字可以確保日後保險金的最佳使用途徑,但是很多消費者往往忽視它的重要性。
傅月英指出,如果子女是保險受益人,離婚時,有些細節要注意。譬如子女尚未成年,最好指定可信賴的順位受益人,以確保子女日後的權益受到照顧。如果夫妻已離婚,子女又未成年,若沒有填入順位受益人,未來其保險金將是由監護人所領取,而非子女,這種情況相信是原購買保單的父親或母親所不樂見的。
有一種經常發生的實際案例:當母親購買保險時,如果受益人尚未成年,而母親在離婚後,未將受益人做出妥善安排,比如多填順位的受益人。萬一母親突然身故,未成年的子女將無法取得保險金,而是由未盡扶養之責的監護人,即讓已離婚的父親平白獲得。
除了增加順位受益人外,傅月英也建議子女年紀還小的離婚族可以考慮進行保險金信託,以便發生不測事件時能保障子女的繼承權益。不過,雖然保單是在離婚時應妥善重新規畫的項目,律師廖芳萱認為,結婚前或婚姻進行中事先築起安全網,細心安排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至於等到離婚時才落到「一無所有」。
夫妻財產制 留意有無脫產、假負債跡象
廖芳萱就接觸不少實務案例,是老公或公婆在結婚前事先買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結果離婚後就全部變成妻子的個人財產,男方連分一半的權利都沒有,這是因為民法上針對夫妻法定財產制明文規定,只要是婚前擁有的財產和贈與,另一半都不能主張權利。除了房子外,很多男性婚前為了博取女朋友的歡心,就算傾家蕩產,再怎麼昂貴的鑽石、飾品,出手都不皺一下眉頭,但這些在離婚時全部付諸流水。
此外,很多想要離婚且財產較多的人,都會在心跡表露前無聲無息地脫產或製造假負債,怕的就是配偶會主張民法所賦予的「剩餘財產分配權」,讓對方均分全部的財產。
例如,南部有一對結婚四年的夫妻,老公因為在中國結交新歡想要離婚,但又怕部分財產落入老婆手中,於是他開始進行有計畫性地脫產,並創造個人假負債,等到老婆發現真相,老公名下的財產早已所剩無幾,還對外欠了一屁股債,這時老婆想要執行法律上所賦予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和老公平分所有的財產,也拿不到一毛錢了。
因此廖芳萱建議,老婆在離婚官司未確定前最好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將另一半資產凍結,依規定提出的一方必須先提存三分之一的擔保金,如果兩人財產相差懸殊,恐怕要事先好好思量。
「其實最重要的是每一筆款項都要有資金證明,夫妻之間的金錢往來,若能透過金融機構就不要嫌麻煩,盡量不要用現金。」如果能在財產移轉間留下軌跡,將來上法院就有憑有據,對方想賴都賴不掉。
廖芳萱曾接到一個案例,有一位老公辦信用卡副卡給老婆用,並每期幫忙繳費,但一遇到離婚,老公竟反咬老婆偷刷他的信用卡,且向法院主張必須歸還過去數年所有「盜刷」的金額,幸好老婆一向都有留下憑證的習慣,最後法院判老公敗訴。
一般來說,現在新修訂民法所規定的法定財產制,對夫妻雙方已比過去舊法公平許多,如果老公比較會賺錢,離婚時老婆不僅能分配剩餘財產,又能主張贍養費、精神損害補償(如外遇、通姦)、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等等,保障程度大大地提升。萬一婚姻中有另一半提出要變更財產制,十之八九有可能是「另有圖謀」。
廖芳萱表示,像「共有財產制」,由於負債是共同承擔,且除了特有財產(如個人生財器具)外,不分婚前婚後,財產一律共有,因此實務上為避免金錢跟對方糾纏不清,很少有夫妻會採用,如果配偶想換成共同財產制,在離婚率節節高升的情況下,最好要有心理準備,以免莫名替另一半背了負債,或者損害自己辛苦賺來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