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傳出中信銀3位服務於不同分行的行員,疑因勾結詐騙集團,提高詐騙集團所掌握的人頭帳戶每日轉帳、提領現金額度,金管會周二(5/30)宣布重罰中信銀2000萬,並要求應全面清查,並在檢討後提出改善。
日前傳出有中信銀行行員,疑似與詐欺集團洗錢水房勾結,提高人頭戶每日可轉帳金額,甚至為詐欺集團提高臨櫃限額,最高調高到3000萬元,讓對方成功提領約2億元贓款的情事。對此,金管會宣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中信銀行2000萬元罰鍰。
金管會指出,中信銀行成功分行前朱姓員工、東民生分行吳姓員工及蘆洲分行蕭姓員工於110年7月至112年5月期間,辦理客戶臨櫃申請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之案件,但這些帳戶在調高限額後,有短期內遭設定為警示或衍生管制帳戶的異常情事,顯示中信銀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情事,核有欠妥適。
金管會表示,目前已知中信銀的缺失,包括各分行對行員是否確實辦理及調高額度判斷的合理性,未能完善建立控管確認機制,導致行員有操縱舞弊空間,不利該行辦理案關作業之內部覆核及稽核作業。
第二,金管會認為,中信銀也未完善建立主管覆核及牽制監督機制。目前中信銀行內部規範並未明確規定覆核主管須確認客戶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的合理性及真實性,且該行規定客戶申請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經行員審核後,可由行員決定後續是由現場主管覆核或行員將相關申請資料傳送到遠端集中授權主管覆核,致使行員得以規避主管覆核及牽制監督機制,規範顯有缺陷。
金管會同時也要求中信銀,應全面回溯調查相關帳戶,對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及對帳戶或交易之持續監控等,是否涉有相關異常表徵、進行全面清查,且在檢討後提出改善措施,並將案例提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討論。
另外,金管會也要求中信銀應針對認識員工(KYE)控管機制及日常管理未能及時發現行員辦理業務異常情形,加強行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