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月行政院指定金管會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之虛擬資產平台的主管機關後,金管會周四(3/30)宣布將由洗錢防制監理角度出發,提供業者管理上的準則,推動業者成立公(協)會,從產業自律來強化國內客戶權益保護。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邱淑貞表示,虛擬貨幣市場在發展的同時,價格波動劇烈,平台也有經營問題,目前各國正持續檢討對虛擬貨幣平台管理的辦法,並期盼加強對客戶的保護,金管會將以洗錢防制監理角度出發,訂定指導原則,要求業者提升交易透明度與內部控管。
其中幾項目前將明確會納入指導原則的項目,包括要求資訊揭露在平台本身網站上、法幣一定要存在銀行信託帳戶以提高客戶權益保障,以及虛幣應保管在冷錢包等,但細項要在金管會內部討論後,再與公會討論才能開始進行。
據了解,目前已知虛擬貨幣業界中較大的協會有區塊鏈大聯盟與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另外還有25家有做申報洗錢防制業者,金管會期盼這些成員都能加入公會。
不過僅靠業者自律真能解決問題?金管會表示,根據現有銀行局洗錢防制規定,授權金管會有檢查權、查核權,可以持續辦理實地檢查,也可以設計委託會計師每年去查核內控的方式來進行,儘管目前尚未將虛擬貨幣產業當作特許事業檢查,但預期此舉將提升客戶權益保護,對業者也是好的。
但同時金管會再次強調,虛擬通貨並非貨幣、投機性高,且極少運用在支付用途,國際間陸續將其改稱為虛擬資產或加密資產。
近期由於境外虛擬資產交易所破產等事件,各國及相關國際組織已著手研議或採行對虛擬資產業者的監理規範,監理重點包括客戶資產保管、交易公正透明、市場誠信、利益衝突管理及資訊揭露等,各國監理法制規範仍在持續發展中。
金管會也不排除,在循序漸進了解虛擬貨幣產業的營業模式後,將調整法治與相關發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