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股2022年獲利大縮水,是否可以動用「資本公積」來配發現金股利,備受存股族矚目,金管會週四(2/16) 表示,若擬動用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息,應詳實分析未分配盈餘不足支應現金股利的原因,並就對財務與資本結構造成的不利影響,妥為規劃強化方案,提報董事會充分討論,不用再經金管會同意,即可對外公布股利政策。
金管會表示,近期部分金控公司研議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已請各金控審慎評估必要性及妥適性,提報董事會充分討論。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融機構財務健全性攸關社會大眾權益,股利政策應採穩健原則,以符合可持續性發展需求,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是長期且穩定的資本來源,用以承擔未來營運風險,故發放現金股利原則上應以當年度獲利為基礎,目前金管會對於銀行、保險業及證券商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已有相關規範。
林志吉說,為使金控公司未來年度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發給現金有一致遵循的基礎,金管會將研議相關規範原則。
至於金控今年若經由董事會審慎評估後,認為必要動用「老本」發股息,是否要向金管會報告?林志吉表示,金控負有確保銀行、保險及證券子公司健全經營的義務,是集團子公司經營風險的最終承受者,股利政策亦應採穩健原則。
「過度」動用公積,金管會:還是會關切
若擬將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按股東原有股份的比例發給現金,應詳實分析未分配盈餘不足支應現金股利的原因,審慎評估必要性及妥適性,並就對財務與資本結構造成的不利影響,妥為規劃強化方案,提報董事會充分討論。
林志吉說,各金控決定後,不用再經金管會同意,即可對外公布股利政策,但是,如果「過度」動用公積,金管會還是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