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歸納四項永續行動 轉危為機提升ESG綜效
①採用再生能源 ②實施內部碳定價 ③提升節能需求 ④思考轉型契機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前響應於高雄舉辦之「ESG國際永續論壇」,從政策、產業到新創攜手打造永續商機之角度,分享如何迎接ESG大趨勢。勤業眾信表示,台灣的人均碳排量位居全球第九,國際間已陸續建立碳權交易制度及徵收碳稅,將碳排成本及減碳表現正式納入損益表。建議企業在台灣碳費徵收機制出爐前,先行實踐「採用再生能源、實施內部碳定價、提升節能需求、思考轉型契機」四項永續行動,同時,布局海外者務必持續關注各地碳稅動態,滾動式調整供應鏈策略。
一覽國際最新碳稅趨勢 即刻採取四項行動計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南區稅務負責人賴永發會計師指出,歐盟預計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課徵碳關稅,自2023年起至2025年止,共將試行三年;在這三年緩衝期間,歐盟進口商僅需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尚無須支付此項稅費。預計2026年正式實行並課徵稅費,依產品在出口國生產的碳含量,購買CBAM憑證,憑證價格為依照歐盟碳交易系統(ETS)單週拍賣平均價計算,在出口國已支付過碳稅,且無出口退稅,可抵減CBAM憑證。
環保署於2021年第四季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提案,將法律名稱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碳費」徵收機制,參考國際碳定價相關作法納入碳費機制,預計2023年開徵碳費。初步規劃針對每年排碳2.5萬噸以上大戶徵收,有關每公噸收取碳費金額、徵收對象、費率及獎勵補助等相關事項,仍待溫管法母法修法後,在子法訂定才能啟動定價作業。
此外,新加坡是亞洲最早實施碳稅的地區。2019年起對超過2.5萬噸的排放大戶企業徵收每噸新幣5元的碳稅,去年更建置了一個跨國碳權交易平台(CIX)。在今年2月18日公布之2022年財政預算案,碳稅稅率將自2024年起逐步由現行每公噸排放量新幣5元、提高至新幣25元,2026年將再提高至每公噸新幣45元,預計於2030年每公噸將達新幣50至80元。
而根據世界銀行報告,台灣的人均碳排量位居全球第九,目前還沒有正式之碳訂價政策,惟亞洲鄰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新加坡、印尼早已超越台灣。由於各地開始建立碳權交易制度及徵收碳稅(或碳關稅),碳排成本及減碳表現正式內部化納入損益表,布局海外之台商應持續關注各地碳稅動態,因應相關政策調整供應鏈以因應改變。
展望未來,賴永發建議,企業可參酌四項機會與行動建議,以化危為機、開創永續發展關鍵競爭力:
第一,企業與其未來花錢買碳權,不如內部先減碳,公司應積極採用再生能源,符合法規並滿足客戶與利害關係人期待;第二,計算碳足跡,實施內部碳定價(ICP),將排碳成本反映於部門中,誘發減碳,還可將各部門繳交之碳費,作為公司發展新能源及減碳技術資金;第三,鼓勵及誘發終端客戶習慣改變,提升對於節能/環保產品需求;最後,從節能、儲能、創能各面向思考企業轉型契機,將風險化為機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南區稅務負責人 賴永發會計師
辨識風險與機會 成功邁向淨零碳排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確信服務團隊會計師施俊弘指出,根據MSCI 2022 ESG 趨勢報告,氣候變遷已超越公司治理,成為最迫在眉睫並需要投資者關注的 ESG 議題。國際日趨關注減碳及氣候變遷,許多大品牌企業從自身出發承諾淨零排放,並要求供應鏈減少碳排,市場對建立淨零碳排投資組合的需求也會增加。
根據勤業眾信日前發布之《2022年CxO永續報告》(2022 Deloitte CxO Sustainability Report),「使用較多永續性材料、提升能源效率、使用節能和對環境友善的機器設備、針對氣候變遷進行的員工教育訓練」等,為企業實施減碳所採取的前幾項熱門作為。
施俊弘建議,企業首要作為是須盤點並清楚企業自身碳排放量,以及訂定減碳策略及目標,並每年去追蹤減碳目標成效。
他進一步表示,國際上進行淨零碳排最大的挑戰,是企業不清楚在廠區、產品、能源使用中,自身的高碳排所在處,因此須進行完整的碳盤查。按時進行完整盤查排放源,並導入第三方查證提高數據可信度,政府制訂的碳定價政策(碳稅/碳費)才有收費的依據。碳盤查至揭露的過程相當耗時且繁雜,可使用對應的國際標準、碳盤查(ISO 14064-1)、產品碳足跡(ISO 14067)與能源管理系統(ISO 50001),建立完整的盤查及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設定目標與策略。
至於碳盤查後為設定減碳目標的部分,施俊弘指出,企業可透過三步驟進行:
一、透過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確立減量標的與範疇,利用科學方法及權重計算方式,定義出每年減碳目標與額度,設定短、中與長期目標,例如:訂出哪一年要達到碳中和或是每一年要減碳多少,甚至進行內部碳定價。
二、訂定減碳策略,如更換節能設備、開發較永續的產品或服務、導入再生能源、優化製程、要求供應商和業務合作夥伴滿足特定的永續標準、取得碳權抵換等,以及同時需要提升員工的永續認知。
三、每年追蹤去碳目標達成成效並取得第三方驗證。
最後,施俊弘提醒,企業可參考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於2017年6月發布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TCFD評估氣候變遷對於公司造成的潛在影響,可協助企業建立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機制。同時,辨識風險與機會、參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和《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以及環保法規與碳稅規定,積極採取行動緩解經營風險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確信服務團隊會計師 施俊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