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擁有精通科技的勞動力、有利的企業稅和證券稅環境等相關產業的關鍵要素,
開放STO市場,將可望把台灣推向全球虛擬貨幣及加密類資產交易的第一線。
金管會可望在今年公布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型代幣)發行的監理規範。如果此事成真,台灣可望立馬躋身全球加密貨幣證券融資與投資領域的領先群,並帶動台灣軟體和金融兩大產業的升級發展。
STO與頗具爭議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大不同。前者是將一特定資產或一家公司的收入,以代幣形式發行,屬證券型代幣;後者則是購買某家公司所發行的代幣,或許可以用來購買該公司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屬功能型代幣。ICO的價值主要來自發行者的服務,但因發行者良莠不齊,因此充滿了失敗和詐欺的故事。
STO則不然,代碼化技術只針對特定資產或收入,以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創造數位權利或單位所有權的過程。證券型代幣可能代表一筆資金的比例,或一檔債券的利息收入,或單一資產的部分所有權,例如:一條金塊的所有權,可能由許多人以代幣形式持有。STO也能提供企業金融不同程度的優勢。以初級市場而言,有價證券可以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來創造,將資產與擬定的合約條款編碼放入區塊鏈,達到合約中約定的交易條件時,智能合約便啟動執行。
STO只是軟體代碼、以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支付,智能合約還會排除與不合格的投資人進行交易;但過去這些都由券商、交易所或監理機關執行。STO還能簡化股票發行和銷售流程,相對應的代幣創造後,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在區塊鏈上將代幣發給投資人,將可減少會計、法律及科技人力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