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七月底才召開公聽會,針對上市公司辦理私募提出新的監理措施,大同集團旗下的綠能立刻在八月十一日宣布將辦理六千萬股私募。外界對綠能私募案如此關切,源自母公司大同三二一億元的減資案,八月九日才被金管會退件,綠能卻在兩天後提出私募案。由於時間點過於巧合,似乎頗有向金管會挑戰的意味。
綠能今年三月已經通過發行GDR八千萬股,依照目前股價推估,可募資六十四億元;六千萬股私募案,推估也可募得四十五億元,若兩案並進,可募資高達百億元。以股本十八.七一億元的綠能來看,為何需要如此龐大的資金?誰會成為綠能的「金主」?
綠能對外發言再三強調,私募目的在引進上游矽晶和下游太陽能電池的策略聯盟廠商,且之前通過的GDR不見得會執行,同時對是否排除關係人參與私募,始終不鬆口,更啟人疑竇。
綠能之所以急著辦理私募,主要是金管會這次控管私募「玩真的」,會嚴格規定獲利企業除非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否則不得私募,違規的公司,私募股票很可能無法在台上市。
只是綠能搶在金管會正式公布規定前搶搭最後一班便車,不無較勁意味。姑且不談金管會是否過關,即將在九月底召開臨時股東會的綠能,屆時林蔚山恐怕還得再擠出幾滴眼淚,才能說服小股東接受私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