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在八月十二日,以「經營未經許可之業務」為由,重懲富邦證券,這項懲罰不只影響富邦金,也打斷了一條台灣投資人資金安全進入海外市場的重要管道。
八月十二日,金管會一記重拳打向富邦金!金管會以富邦證在民國九十四年時,曾經轉介客戶到富邦銀行(香港)為由,「經營未經許可之業務」,重懲富邦證券董事長葉公亮停職九個月。事實上,這記重拳不僅打得富邦金七葷八素,也打斷了一條台灣投資人資金安全方便地進入海外市場的重要管道。
台灣每年渴望投資海外市場的資金有多少?光看今年上半年,投資境外基金的淨增加金額,就增加了一千兩百億美元,而這還只是投資海外市場的一部分資金;根據外匯銀行人士估計,長期以來,每年台灣投資海外市場的「淨流出」,大約是一百億美元,換句話說,每年大約有三千兩百億元的資金,在市場上四處尋找通往海外的投資管道,希望這座「橋」能夠既安全、又方便,幫自己的資金做最好的把關。
投資海外的「橋」當然不只富邦,有花旗、匯豐等各大外銀,還有無數家不知名的基金公司,這些公司在台灣可能連張辦公桌都沒有,只要派業務員飛到台灣來,和客戶喝咖啡,宣稱可以買到許多台灣買不到的高收益金融商品,很多投資人就傻傻地,把錢交給這些出了事可能沒處找人的公司去管理。
相較之下,富邦可能是這些橋之中,對台灣投資人而言最熟悉且安全的一座,如今被金管會硬生生打斷,傷得最重的,恐怕是台灣許許多多的投資人。
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證券商不得轉介客戶至國外證券商開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情事,因此依法懲處。
但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富邦證這次違反的是《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證券商不得轉介客戶至國外證券商開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情事,因此依法懲處。
一位投資界資深人士分析,台灣訂定這條法令的背後思惟,其實都是希望台灣錢永遠留在國內,不要外流,因此才會對轉介客戶到海外開戶嚴加防備。
事實上,台灣人的資金瞄準全球市場,早是既成的趨勢,金管會的態度到底該嚴密防堵?還是乾脆提高視野,積極培養國內的金融產業升級,讓台灣的業者可以有能力「搭橋」,為台灣人的錢把關?
如果是後者,那麼富邦金恐怕已經跑出台灣業者的第一棒。
富邦金是目前為止,唯一一家在香港擁有銀行的台灣業者,所有富邦銀行(香港)賺的每一塊錢,也都會回到富邦金的財報上,與所有股東共享。
台灣若能多有幾家像富邦一樣的銀行,在香港有子公司,金管會扮演監工,負責監理每座通往世界投資市場的橋,蓋得又穩當又漂亮,保護台灣人的錢安全無虞,何樂而不為?
可惜的是,金管會顯然選擇了前者,只想積極防堵資金外流,但即使橋斷了,卻也擋不住亟欲投資全球市場的資金,到頭來傷到的又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