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I會員國不含台灣、IMF會員國不含台灣;也就是說,台灣沒有全球或亞洲的最終貸款人當後盾,因此,台灣必須嚴防任何閃失。
在台灣政府眼中,金融業最重要的功能只是融資提供者;其次,則是詐騙和操控經濟的管道;因此,這個產業必須由政府嚴密監控著。若由雷曼兄弟、CDO(抵押債券)等風暴來看,這種看法好像沒錯。不過,政府不能因為我們才剛脫離金融危機,就阻止金融業從事創新與開發新商品的腳步。
這波金融海嘯規模固然龐大,但也只是經濟史上的其中之一而已。因為金融業除了是金融工具及定期的麻煩製造者之外,還是許多國家的主要產業。金融業可以造就許多就業機會,而且提供的薪資遠高於工廠勞工所得;只是政府官員比較在意工廠勞工的就業機會。
由此,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便可為台灣金融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我指的是,藉由這次的「ECFA」衍生出後續許多的ECFA,正如上周我們提到的,這次的ECFA,奠定未來台灣與他國簽訂經濟貿易合作的模式,我要強調的是,央行貨幣交換的後續「ECFA」。這聽來不易理解,但對台灣金融業發展卻至關重要。
貨幣交換是亞洲金融風暴後的產物,當時IMF(國際貨幣基金)出手挽救泰國、韓國、印尼等亞洲國家;這些國家在接受IMF的奧援後開始思索,財政緊縮的藥方是否比金融風暴本身更糟糕?因此,二○○○年,亞洲各國為解決亞洲短期流動性問題,而在泰國舉辦部長級會議時,便確定不需要依靠IMF的協助。CMI(清邁協議)達成參與國之間的貨幣交換協定,如果某國貨幣出現流動性危機或面臨威脅,則可由幣值強勢國家透過交換,提供資金給前者,此通常以美元為計價單位。
CMI會員國包括東南亞國協(ASEAN)大部分國家、中國、日本、韓國等,但不含台灣。而在全球主要國家中,台灣是唯一非IMF會員國;也就是說,台灣根本沒有全球或亞洲的最終貸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當後盾,因此,台灣須嚴控兩岸間的貨幣流動與國內的銀行業,以防有任何閃失。
如果簽訂ECFA是給台灣更多「國際空間」的第一步,那麼其他亞洲國家便會考慮將台灣納入CMI。貨幣交換協議是由兩國央行所簽訂,與FTA(自由貿易協定)不同,也與涉及主權的國際條約不同;若台灣能夠簽訂該協議,則可望同時鬆綁兩岸資金流動及金融業的營制。
長期而言,這也將提升本地銀行的獲利力與全球競爭力,並使台灣投資人經由較高利率與較佳的國際投資管道,獲得更好的報酬率。退休者與靠儲蓄過日子的人,其生活水準亦將提高;政府也不再需要呵護小銀行,進而產生更有效率與更完整的金融業整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