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王文祥跳出來組職籃新聯盟的消息,坦白說,並沒有引起我太大關注。直到跟福爾摩沙夢想家隊的大股東、領隊陳立宗通上電話,這才發現,台灣現有的兩個職籃聯盟,其實願意朝合併方向前進,也啟動過至少兩次的合併提案。
我的好奇來了,既然這是一樁大家都想做的好事,為何P. League+、T1這兩個聯盟,幾番動議卻幾番失敗?問題卡在哪裡?
在財經世界,合併案向來動見觀瞻,其中涉及諸多利益,合併兩方各有盤算,標的價值、合併方式,誰存誰廢誰主導,每個環節都可能因無共識,一夕破局。
職籃組新聯盟顯然也是,兩個聯盟共有11隊,大股東們都是台灣企業一方翹楚,一人一把號,11個意見要統合一致,確實如登蜀道。
美國職籃NBA從一開始純娛樂的聯賽,到擁有成功商模,走了超過50年。台灣職籃市場不夠大,經營籃球隊不賺錢,想擴大市場規模放大經濟效益,還有長路要走,合併,讓一加一大於二,是不錯的起步。
如果新聯盟不只七隊,而是11隊,球賽理當會更精采,就能吸引更多觀眾,票房、轉播權利金、贊助冠名費、周邊商品、球星聯名等等商業價值就會隨之水漲船高。
我不禁聯想到小時候的寓言——折筷子的故事,一根筷子容易折斷,11根就難,「單者易折,眾則難摧」,合,才力量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