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泰山(1218)確定變天,龍邦(2514)將入主,龍邦董事長劉偉龍表示將要重新評估股利政策,由於泰山原董事會已通過每股擬配發4元現金股利,此案是否被推翻,備受關注。
金管會表示,根據公司法第240條與泰山公司的章程規定,股利分派要經董事會決議與股東會追認,先前泰山已經在5月25日公告要分配4元現金股利,預計發放日在112年7月17日,停止過戶日落在7月6 日至7月10日。
儘管傳出泰山可能推翻先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現金股利,但金管會表示,目前尚未看到泰山發布相關訊息,會請證交所持續注意、妥適因應。
金管會也呼籲,沒有法規規定不可以變更現金股利發放的金額,但變更股利發放金額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希望泰山要評估對投資人與市場的影響,審慎評估、判斷。
金管會也表示,根據法令的要求,若泰山真的要更改現金股利發放金額,需要在停止過戶日前12個營業日,完成董事會決議,並且在6月16日中午前完成公告,同時要完成股東會追認,程序要完備。
但金管會也提醒泰山公司,若是小股東對現金股利調整有不滿,可能與公司對簿公堂。
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落幕,確定變天,龍邦(2514)將入主。龍邦董事長劉偉龍表示,將評估股利政策,由於泰山原董事會已通過每股擬配發4元現金股利,此案是否被推翻,備受關注。
對此,證交所今天表示,依照公司法規定,發放現金股利只要授權董事會決定,於股東會報告即可。因此,龍邦若要更改股利發放金額,須在股東會(6月30日)前先召開董事會決議進行修正。
據了解,泰山將於下周由得票最高者召集新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屆時是否調降現金股利,答案即可揭曉。
泰山原董事會通過擬將於7月4日除息4元現金股利 。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