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市場崛起,有線電視產業卻仍困在舊機制中。近期大豐就因授權費爭議,以TVBS移頻案槓上身兼頻道代理商的中嘉,點燃產業的熊熊戰火。
根據《財訊》報導,頻道授權費爭議引爆有線電視商戰再起!9月18日,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證實,收到有線電視系統台大豐與TBC(台灣寬頻通訊)申請,以「授權費談不攏」為由,將TVBS新聞台從黃金地段,移後到第2新聞區塊158與149台,原55台則以鏡電視新聞台取而代之,為業界投下震撼彈。
《財訊》報導指出,大豐與TBC為第3大有線電視系統商,竟然敢動TVBS新聞台?替補對象又是自申設以來爭議不斷的鏡電視,輿論指政治意味濃厚。畢竟NCC將近10年來唯一新發的新聞台執照給了鏡電視,卻因股東與經營層鬧翻、授權費談不攏至今無法上架,若能出現在黃金55台,鏡電視就有機會獲得廣告金流;再加上外界認為TVBS屬性偏藍,正逢選舉當前,大豐TBC因此被外界解讀為幫NCC、甚至是執政黨拆彈。
有線電視規模萎縮 訂戶數已連19季下滑
但知情人士指出,大豐其實是扔給NCC一個大炸彈,意在凸顯長期以來,系統業者、頻道代理商以及頻道商間的生態扭曲現象,「現在這個燙手山芋是在NCC手上。」
為什麼會這樣說?《財訊》分析,想要了解這個問題,得先知道有線電視的產業結構。依國外經驗,有線電視產業的基本架構,只有頻道業者(電視台)和系統業者(鋪設纜線、維運網路);系統業者向電視台支付授權金,得以播放其內容,再由系統業者把這些內容賣給消費者,兩者可說是唇齒相依。
但早期台灣系統台業者多為地方勢力,電視台常收不到授權金,必須透過與系統業者關係良好的特定中間人收付,並進行授權金與頻道位置的談判,因此衍生出台灣特有的頻道代理商機制;形成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和頻道代理商共存的特殊生態,除了無線電視台等少數必載頻道之外,頻道與系統每年都會透過代理商重新議約。
根據《財訊》報導,這套規則已運作近30年,過去相安無事,但在串流影音平台(OTT)等新媒體的衝擊下,根據NCC統計,台灣有線電視訂戶已連19季下滑,今年第2季僅剩不到470萬戶。不僅系統台收視費收入銳減,電視台廣告收入也大幅流失,逼得業界開始檢視商業模式的合理性,系統、頻道、頻道代理三者衝突也愈顯白熱化,展現在3大面向上:
首先,資本額最小、為數最少的頻道代理商,把持了產業關鍵節點。目前台灣頻道商有130家、共331個頻道,系統台有5大多系統業者(MSO)和5家獨立系統台,頻道代理商只有八家。過去頻道商必須仰賴代理商斡旋,透過包裹銷售,才能確保在系統台的上架權;但系統台希望打破僵局,藉以重新塑造系統台特色,就產生了新矛盾。
《財訊》報導指出,以這次的TVBS移頻案為例。大豐和TVBS的頻道代理商—全球數位授權費上有歧見,協調兩年無果後,今年5月,全球數位乾脆整體調漲授權費用,還發函大豐TBC連計價戶數也要提高。
但對大豐來說,全球數位所代理包括TVBS等頻道,已陸續將內容同步於YouTube或臉書平台直播,降低民眾在有線電視付費收看的意願,代理商還要漲授權金,當然吞不下去。據了解,全球數位的說法為「提高定價是為了督促系統商早日簽約,如果像以往交易情況良好,就不會漲價,」但大豐對此說法並不埋單。
競爭關係環環相扣 TVBS案暴露產業病灶
根據《財訊》報導,大豐索性拿全球數位手上最重要的頻道TVBS開刀反制。大豐還特別強調,「申請移頻並非針對特定頻道異動,並籲請TVBS直接和系統台協商,不要再透過代理商從中影響交易秩序。」不少系統台都希望跟進打破代理包裹,與頻道商重新談判。
第2,上架授權費爭議,還只是表面上的問題,更深層的糾葛,則是部分大型系統台也身兼頻道代理商,競爭關係錯綜複雜。
自NCC開放系統商跨區經營後,市場競爭加劇,經常發生後進系統商以低價搶市的消息,偏偏部分系統商還身兼頻道代理商的身分,更多了對系統商調漲授權金、斷訊等籌碼。
根據《財訊》報導,2019年,蔡明忠曾與練台生槓上。當時同為系統台的凱擘,不滿北都削價競爭搶進台北市;北都則抱怨與富邦友好的頻道代理商定價公式不合理、授權金過高。兩大媒體鉅子隔空交戰,北都持續拒絕付授權金,momo親子台就被斷訊,一度鬧上媒體版面。
而身為全台第2大系統台的中嘉,旗下的頻道代理商就是全球數位,近來也對競爭同業大豐以低價跨區競爭積怨已久,大豐這次則藉由TVBS移頻「反制」,產業界彼此你來我往早已是常態。「如果頻道商、頻道代理商和系統台都各自獨立,問題會比較單純;但過去大家都把這些資源當成競爭優勢,可能是一邊競爭,另一邊又在談合作,關係更錯綜複雜。」業內人士觀察。
第3,收視形態已多元化,有線電視產業仍沿用老規則,消費者只能被迫接受。業界人士指出,直到現在,系統台採購頻道時,還是不能各自議價,而是必須依代理商所決定的包裹買入,一旦系統台拒絕,就會被斷訊;就算消費者不想看某頻道,也會因為代理商強制包裹於套餐中,只能照單全收。
消費趨勢已經改變 產業新秩序亟待建立
根據《財訊》報導,有線電視產業因為市場變化而出現大亂鬥,至今NCC多採取被動處理的態度。副主委翁柏宗於9/21表示,已邀集中嘉、大豐TBC進行調處,彙整地方政府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後,將依據《有線電視廣播法》要求的「維持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多元內容促進與其他公共利益」等4原則審酌。翁柏宗直言,移頻案起於授權費爭議,屬於私權,非NCC監管範圍,但是系統業者不能濫用通路力量下架頻道;頻道代理商也不能無故漲價,雙方談不攏,才是罔顧消費者權益。
5G數位匯流勢不可擋,當內容都可以直接向觀眾傳遞時,有線電視產業的既有架構,的確有其可議之處。尤其系統台又扮演延伸至家戶「最後一哩路」的重要角色,若業者仍囿於既有框架惡鬥,只會讓消費者對有線電視產業印象更差。
即使知情人士分析,這次大豐申請TVBS移頻成功的機率恐怕不高,但大豐藉由TVBS事件拋出產業爭議,也值得主管機關NCC重新思考,現行有線電視產業的架構與監理制度,是否也該跟著與時俱進了。…(本文出自《財訊》雙週刊6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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