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立法院經委會週四(3/10)審議303大停電事故報告,經濟部首度公布興達電廠事故監視器影片,經濟部長王美花指出,在當天上午8:54至9:16關鍵22分鐘內,顯示是人為操作錯誤,以致電力設備短路進而停電的連鎖效應。
從影片畫面中來看,操作人員一邊操作的同時,也拿著電話講話中,由於影片沒有聲音,無從得知是在廠內與同事進行確認的通話,或者是私人電話,網友認為這部分也應該再做調查。
別以為進了國營事業永遠是鐵飯碗!303全台大停電,導致台電董、總同時下台,基層犯錯人員卻頂多記過、調職,究責標準引來立委批評。
台電表示,經濟部國營事業人員考核有「一次記兩大過」可予以免職的規定,近日研擬修改規章,建立淘汰機制,若釀「重大停電事故」或「公司重大損失」者,最重將免職,全案仍將送經濟部核定。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今在經濟委員會直指303是「低級錯誤」,事故發生後台電董事長、總經理雙雙下台,犯錯的員工只是記過調職,「這麼重大事故沒有淘汰制度嗎?」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會採最嚴厲處分,並請台電檢討內部規章。
台電指出,現有經濟部所屬國營機構人員考核辦法,已有一次連記兩大過可免職的最重處分,只是標準不夠明確,過去僅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才會被免職。台電將盡快檢討規章,訂出汰換標準。
台電補充,會把「重大停電事故」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列為兩大過標準,讓同仁有所依循警惕,做好供電穩定工作,相關修正要送經濟部核定完成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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