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3日宣布,蝦皮支付今日上班時間內未送件向金管會申請專營電子支付,依法自14日起,廢止蝦皮支付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也就是說,蝦皮購物將不能再做支付,金流要找第三方來做。
蝦皮支付去年 11 月 13 日取得金管會許可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該公司應自取得許可後 6 個月內,檢具相關書件向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惟如有正當理由,依同條第 2 項規定,得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 3 個月,並以 1 次為限。蝦皮支付公司之前向金管會申請延展申請核發營業執照期限,經金管會同意延展至今年 8 月 13 日。
由於蝦皮支付公司未在時限內,向金管會申請核發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因此金管會依電支條例第 13 條第 3 項規定,廢止蝦皮支付公司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並指定 8 月 14 日起,原許可處分失其效力,請蝦皮支付公司採取符合法令規定的因應方案,妥適了結現務及確保用戶權益。
因此,蝦皮支付將無法繼續作蝦皮購物的支付工具,蝦皮購物需另找其他支付業者做金流服務。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
數位理財大調查:3成5投資老手不知買賣時機 「存基金2.0」有解
手握大筆現金 巴菲特反而減少庫藏規模 連3季賣出股票
晶片荒找不到解藥 這5檔受惠即將冒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