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具名的業界人士分析,政府因為面臨迫切的能源轉型壓力,對於開發時程原本就「抓得稍微樂觀一點」,但台灣西部海域強勁的風力就像兩面刃,可以是絕佳的風場,也可以是增加施工難度的阻力,更何況過去一年多來受預期之外的疫情干擾,更加壓縮了開發商可運用的時間。
根據政府原本的規畫,離岸風電產業化的關鍵,是台灣在初期提供開發區域與躉購價格誘因,引進在國際上經驗豐富的風電開發商;而來台投資的開發商,必須在電力設施、水下基礎、風機零組件及海事工程等關鍵發展項目上,與台灣本地供應商密切合作,提升國內技術水準並創造產值與就業機會。
但理想中的「教學相長」,過去三年來並未完全落實。
工程船舶不可或缺
台灣從零開始 尚未造出船隊
首先是海事工程不可或缺的各種重要船舶,因為成本極高且需要長時間打造,台灣在開發初期只能仰賴外商自歐洲等地引進船隊。但因為疫情,船隊、船員、工程技術專家,無法如期抵台施工,是造成工期延宕的主因。
海洋大學工學院副院長簡連貴指出,離岸風電最常見的四類工作船舶分別為探勘、安裝、運輸與支援等四大類,共二十餘種船隻,其中以安裝水下基礎、組裝風機及變電站所需要的大型起重船、佈纜船最為昂貴且關鍵。但「從零開始」的台灣尚未打造出本土船隊,只能仰賴外籍船隊支援,他呼籲政府協助廠商加快造船進度,以便在未來降低調度上的不確定性。
我國已經有廠商投入造船行列,台船公司副總經理周志明指出,台船已生產出離岸風電工程用的拖船、駁船,目前正在施作一艘造價七十五億元的大型安裝船,主要功能為安裝水下基礎。
但在簡連貴眼中,台灣本土船隊無論是種類或數量,都還有進一步擴張的空間。「台灣最少到二○三五年都還要陸續興建風場,從組裝到維運都需要海事工程服務船舶,未來甚至還可以提供海外服務、做其他國家生意,就算一艘船動輒數十億,也是合理、必要的投資。考量成本,我們不必全部自己來,但核心的種類一定要有。」他說。
無經驗、難度高、缺焊工
水下基礎訂單無法如期交貨
除了可以「重複利用」的工程船隊,離岸風電的水下基礎與風機零組件,也是政府期待本土供應鏈能趕上國際標準的重點項目。但過去三年來的成果,與理想同樣有段差距。
中鋼子公司興達海基接到沃旭的五十六座「管架式水下基礎」訂單,最後卻因為轉接段焊接品質缺陷、國內高階焊工不足等因素,到了約定期限只能交出個位數產品,讓沃旭轉向國外採購,無法符合國產化規定,就是明顯的例子。
最後經工業局與能源局協商,確認興達海基無法如期交貨,核准沃旭向海外訂貨。若沒有特殊理由而達不到國產化項目,工業局可扣開發商履約保證金、砍躉購費率,甚至取消開發權。
「彰化離岸風場的管架式水下基礎,是按台灣海峽海床地質條件做客製化設計,每座高度七十五公尺、重量超過一千公噸,這麼巨大的鋼構完全要用手工焊接、強度要能在水下屹立三十年,製作難度本來就很高,國內廠商從完全沒有打造離岸風電零件的經驗,從頭做起,是非常困難的學習。」對於台灣供應商無法在期限內提供品質許可的產品,汪欣潔認為是非戰之罪。

開發商建議務實以對MIT
工業局:不會放棄既定目標
從這個故事不難看出,政府在政策規畫階段,明顯低估了離岸風電國產化的技術門檻與學習曲線。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更認為,台灣缺的不只是技術,包括海事工程人員、焊接工程師等技術性人才,也還不足以撐起產業化的理想。
一九年,沃旭也發現無法執行部分國產化承諾,向能源局提出改成立產業基金,輔導次級供應商、協助供應培訓電焊人才等方式,取代零組件國產化的替代方案,並期待政府讓供應商以「完成風場」為優先,在國產化目標上保留彈性。
沃旭的動作,意味著開發商認為,若政府想要按照其成達成裝置容量目標,在國產化的要求上,必須做出讓步;也因此在第三階段的區塊開發計畫細則中,開發商與官方之間對於六成的國產化要求,始終僵持不下。
歐盟代表今年三月也指出,不應以不切實際及過度官僚的要求讓業者負擔過大;台灣若要成為國際離岸風電樞紐,應對國產化有真正開放態度,否則將導致產業無效率,以及亞洲風電市場過度分散與破碎。
「這一套遊戲規則歐洲廠商玩了二十年,在國際上有一套嚴謹規則,(台灣廠商)一下子要打入難免有障礙。」工業局副局長楊志清坦言,離岸風電供應鏈國產化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政府不會因此放棄既定目標。
簡連貴也強調,台灣的離岸風電產業起步雖然有些波折,但經過三年學習也已慢慢出現成果,即使是以裝置容量進度稍微延宕為代價,也必須堅持國產化方針,不能有絲毫讓步,「不繼續協助建立本土供應鏈,就等於不培養在地專業人才,即使發電量達標,政策的意義也將大打折扣。」他說。
確實,與其關注二○二五年的裝置容量能否達陣,建立自主的風電產業鏈,無疑才是更該重視的長遠目標,政府若想兌現讓台灣風電業者「打世界杯」的承諾,就應正視現階段國內業者面臨的技術、設備、人才困境,先打下堅實的「水下設施」,避免揠苗助長式的發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