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改選即將於下週登場,但今(18)日東元會長黃茂雄長子、菱光董事長黃育仁,遭到菱光監察人林久真提告,指出黃育仁未經董事會同意,斥資上億元委託元大證收購委託書,且金額顯與一般徵求委託書之市場行情不合。黃育仁隨後回應,林久真是東元電機內部同仁,黃茂雄派其來當菱光監察人,質疑林久真背後是否另有人指使?
林久真今日與其律師到北檢,按鈴控告黃育仁、元大證券董座陳修偉及副總經理馬薏雯。
律師指出,由於收到菱光小股東的檢舉函,指出依據媒體揭露,黃育仁疑似未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即花費逾新台幣一億元,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東元電機股東會委託書事宜,該金額顯與一般徵求委託書之市場行情不合,黃育仁恐有違背職務,並導致菱光科技遭受鉅額損害之虞,其所為恐構成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等刑事犯罪,且有民事賠償責任。
黃育仁也立即回應說,林久真是東元電機同仁,5月7日才由光元實業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而光元實業是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顯見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因此光元實業及林久真之立場嚴重令人質疑。
其次,黃育仁再批,林久真5月7日才被指派為監察人,隨即對菱光科技進行查帳,14日就有媒體即大肆報導,菱光科技委託元大證券徵求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委託書乙事,令人嚴重質疑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及其委任之查帳律師,對外洩漏菱光科技因應其查帳提出之公司保密資訊,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第317條洩露工商秘密罪,菱光科技將提出刑事告訴。
東元公司則發出聲明,黃育仁遭控告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此乃菱光科技之公司治理問題,請有心人士勿模糊焦點,更盼勿牽扯到東元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