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大同經營權變天。隔日證交所立即發函大同,質疑公司過去的部分費用異常飆高;大同新團隊主動擴大查核,坦言「發現重大疏失」、「恐已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除了「新團隊揭發過去隱藏亂象」之外,在股東行動主義風起雲湧的這1年,公司小股東、內部員工對經營者的監督行動愈趨積極,本刊亦陸續接獲相關檢舉投訴⋯⋯。從大同的調查,以及我們對一封封檢舉信的查證,過往未被看見的公司治理荒謬亂象,開始陸續現形。
根據了解,去年11、12月,僅擔任短短50天大同公司董事長的林文淵,在任時間雖短,但迅速以抽查方式,查出數件不符公司治理的情事,其中包括各項不符情理的高額費用支出,彙整之後轉交給證交所、投保中心與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在綜合多方的情報之後,評估認為有更進一步查核的必要,並正式去函大同公司詳查。
建案熱銷自居功臣,林郭文艷自肥3千萬?
《今周刊》透過管道取得證交所的來函,其中點出「前董事長林郭文艷於2014年間迄今每月自尚志資產領取酬金之項目、金額、提供服務內容、酬金給付方式是否定有相關辦法,經適當核決或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請提供佐證資料」。
證交所之所以會這樣問,勢必是掌握了某些不合法規的資料在手上。根據大同的財報揭露,林郭文艷確實在2014年的董監事酬勞突然暴增,領走「3千萬至5千萬元」之多,比起前後年度約在1500萬元上下的水準,至少多出1倍以上。
這筆酬勞究竟從何而來?答案竟然是「建案熱銷獎勵」。
2012 ~ 2015年林郭文艷領取財報內所有公司酬勞(萬元)
原來大同公司2014年在台北南港經貿二路推出總銷29.8億元的「大同璽苑」建案,據指林郭文艷自命為該案的全程指揮,因為創下「圓滿銷售及高賣多賣」的佳績,編列1.2%的獎金,換算大約有3500萬元之多,其中林郭文艷1人就領走3千萬元。
林郭文艷並非該建案產權所有人尚志資產的董事長,卻疑自編獎金辦法,並自命為全程指揮,領走絕大多數獎金自肥,難怪交易所要去函問清楚,「有無通過大同的薪酬委員會與董事會」,這種花全體股東的錢自肥的情事,全體委員都有責任。
▲位在南港的「大同璽苑」當年完銷,據聞林郭文艷自編高額獎金入袋。(攝影·吳東岳)
也許你會問,大同公司已經易主,之前的市場派已經正式入主大同,更何況,如果我連大同公司股東都不是,那麼這一大筆爛帳干卿底事?
然而,台灣資本市場要往前走,公司治理要進步,就必須正視每一家公司治理的痕跡,督促政府嚴懲違反公司治理的行徑;受惠的,則是全體台灣資本市場的股東。
記取大同這一課,緊盯後續證交所的懲處程序!全民共同監督,台灣公司治理就會往前邁進。
更多公司治理荒謬怪象 詳見第1266期《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