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家電大廠大同公司的一場驚世股東會,因出盡怪招惹毛主管機關,爭議持續延燒。繼周一(6日)投資人保護中心決議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訴訟後,投保中心再度出招,對準為林郭獻策的「華麗律師團」開刀。
法律界傳出,投保中心認為,公司派主要律師團成員陳錦旋、賴中強,涉嫌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建請金管會函送台北地檢署或台北律師公會審議,並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但投保中心對此僅說,不便評論。
對此,賴中強表示,還沒收到相關函文,無法評論。陳錦旋則說,她當天除了協助開大同股東會,一句話也沒講,律師依法執行業務,應受律師法保障,希望主管機關審慎了解事實,依法行政,投保中心也不要淪為市場派打手。
這幾年來,陳錦旋隱身幕後操刀,包括高興昌-國票金,開發金-金鼎證,長榮大房兄弟經營權之爭,及大同集團等幾次關鍵戰役,都可看到她的影子;而陳錦旋因為善用「全額連記法」,也就是股權超過五成者「贏者全拿」,其經營權女王的封號也在市場傳開。
業界說,有可能是公司派玩法玩得太過火,投保中心因此做為訴訟上的攻防手段;一般律師認為,律師會遭到懲戒,多半是沒繳交會費,或與當事人不倫等,但律師這職業有其自由性,涉及法律價值判斷,投保若這樣做,會造成律師的獨立性受損。而律師委員會的懲戒,輕則警告、申誡,最重可撤銷律師執照。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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