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化管理可以提升家族成員對企業的認同感,但相對的,真正有能力的非家族成員不易出頭,並降低他們的向心力與忠誠度。
過去一年有幸參與政大企業史團隊的研究,日前舉行「家族企業還重要嗎?」的研討會,在此與讀者分享。家族企業是全球最普遍的企業型態,英國有七五%的家族企業,在印度、中東、拉丁美洲,甚至超過九五%;在台灣,上市公司有七六%為家族控股公司,其董事會有六六.五%席次由控制家族掌握。可見家族企業多麼普遍!一般而言,家族企業的特性如下:
一、家長式權威的集權領導。家族企業最高領導人擁有決定一切企業內部決策的權力,能干預的人不多,因此企業的決策效率較快且執行力高。但也可能造成領導者一時的堅持,無法廣納眾人意見,最後形成不利於企業之狀況。
二、企業經營權與所有權同時由家族成員所控制。家族企業經營權與所有權合一的現象,使公司經營理念與目標政策一致性高,也使得傳統代理成本的下降,因而較無誘因從事盈餘操控。但是反面觀之,因為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結合,在家族利益優於企業利益時,反而提供家族企業一個便利的利益輸送管道,而損害外部股東的利益。
三、企業管理家族化,以家族關係為任用與升遷標準。中國家庭重視關係,從血親、姻親到宗親,有關係背景就可以成為企業的一員,至於個人能力及成就如何,在所不問。中國家族企業用人策略優先採用有血緣關係的自己人,不同於西方企業用人標準為注重經濟效能、效率。此種重親主義的家族化管理,可以提升家族成員對企業的認同感,並降低決策者間的交易成本。
家族企業除了在任用上展現不相信外人的特質,在升遷方面亦充滿家族關係。家族企業在拔擢人才時,會先以家族關係為優先考量,家族成員因為受到企業保護加上家族關係,會有很高的忠誠度。但相對的,真正有能力的非家族成員不易出頭,如此一來,會降低非家族成員的向心力與忠誠度。
家族企業為避免「富不過三代」的魔咒,以及人才進用上的不力,故對於企業第二代的培養不遺餘力,很早、甚至很小就送往國外接觸最新的管理知識,甚至還分配留學國家,以建立國際人脈。而在學成後,往往安排在自家企業或非家族的企業,從基層開始歷練,以累積未來接班所需要的能力。
相反地,現代化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則經營者個人與企業的利益,亦有可能不一致而導致道德風險的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因此,實務上以提供經理人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讓經營者的利益與所有者一致。是否有其他方式?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