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六日,晶華酒店宣布將以五千六百萬美元(約合十七.六億元新台幣)向美商卡爾森(Carlson)集團,買下國際知名的麗晶飯店(Regent)品牌,在晶華發布的新聞稿中,公司以「晶華員工的驕傲」、「台灣觀光旅館業界的至大榮耀」來形容,而事實上,除了表面的驕傲和榮耀,若依照晶華集團財務長林明月的說法,這更是一樁「超划算」的生意。
雖然購併案的相關財務細節仍待討論,但依據林明月的估算,晶華收購Regent品牌商標及特許權之後,手握全球十七家麗晶酒店加上四艘麗晶郵輪的經營管理權,每年大約就有兩千兩百萬美元的管理費進帳,相當於創造新台幣七億元的營收,由於品牌管理的經營成本不高,以此數字來看,晶華的投資金額可望快速回收。
此外,過去四季旅館集團授權晶華使用「Grand Formosa Regent」為飯店的英文名稱,晶華每年要支付給四季集團一百萬美元的「服務費」,這個與四季集團簽訂的十年合約,正好在今年年底到期,林明月表示,現在晶華自己有了Regent的品牌,未來將不再續約,減少這筆費用支出。
一樁交易,晶華集團贏了面子賺到裡子,總是強調要賺「管理財」的集團董事長潘思亮,算盤果然撥得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