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詐領保險金疑案越演越烈,而日前由林瑞圖提供的證物和檢察官從倉庫中查扣的逾期瑕疵品,發現多數為屈臣氏的自營商品,由此透露出,屈臣氏在這方面的庫存壓力並不小,也凸顯該公司在商品採購管理和市場評估方面,有不少潛在問題。
滯銷品從何而來?
屈臣氏目前是亞洲區最大規模的零售商之一,集團底下的屈臣氏個性商店在亞洲區九個國家有五百二十家分店。據了解,屈臣氏集團對於海外分公司的營運完全比照屈臣氏在香港的經營模式,舉凡擴展策略等大方向的經營目標,由香港總公司全權決定,其餘皆交由當地公司執行負責,作風基本上是開放、充分授權的。
不過,屈臣氏集團向來對海外分公司的營運和財務管控嚴格,分公司每天都要向總公司報告當日的營運狀況,海外分公司所承受的業績壓力不小,而分公司的高階主管也全由香港屈臣氏指派專業經理人擔任。
十四年前,屈臣氏集團採取商標授權方式,將屈臣氏個性商店和百佳超市引進台灣,但後者因為經營不善已結束營業。 九八年,屈臣氏又將三 C 連鎖賣場豐澤電器世界引進台灣。目前擔任台灣屈臣氏百佳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是外籍人士尹輝立,而現任總經理賀利則是一年多前才上任,對於台灣屈臣氏之前的營運情形了解程度有限。
根據林瑞圖說法,這次詐領疑案的「證據」就是印有屈臣氏商標、且數量龐大的滯銷品,但這些滯銷品究竟從何而來?一般而言,經營流通業需要龐大的資金,其中販售民生消費用品的通路業者,由於該類商品的毛利低,為了提高獲利,壓低進貨成本,通路業者多會開發自營商品,對於店面位在市區、土地取得成本高,商品回轉率、資金規模不及量販店的藥妝店業者來說,自創品牌的商品對於平衡通路經營的成本助益不少。
自營商品占總品項四成以上
而屈臣氏是國際連鎖藥妝店,具有跨國採購的優勢,其店內售貨品來自二十多個國家,商品供應來源多,光是台灣本地的供應商就有二十多家。台灣屈臣氏除了採取自創品牌的策略以降低貨物取得成本外,還採取買斷品和扮演進口商角色,不透過國內代理商,自行從第三國進口本地知名品牌的商品。
據流通業者表示,通常買斷品的來源為貿易公司為了出清存貨,由通路商一次買斷,或是通路商看好該品牌商品的獲利,一次買斷整批商品,成為獨家通路。市場人士指出,上述兩種策略粗略估計可省下約五%以上的進貨成本,利潤空間和進貨量成正比,但是該策略屬高度風險行銷,企業在操作風險和市場評估的拿捏,必須非常精準,否則需自行消化的庫存,將造成業者的負擔。
也因為如此,量販店業者和多數中小型通路業者考量流行品的風險及售後服務和庫存問題後,多採取績效不好即下架,貨物退回供應商策略。不過藥妝業者表示,目前國內藥妝市場尚未飽和,正在成長階段,各家的商圈也未重疊,企業實在不需要這種方式提高競爭力。
曾有市場人士觀察指出,屈臣氏店內的自營商品、買斷品和自行進口的商品所占比率相當高,約占總品項的四成,即使是自營商品獲利占總業績六五%的博姿,其自創(獨家)品牌的產品也只占總品項的三分之一,屈臣氏雖然占有通路優勢,但這種採取「以量制價」的方式進貨,在經濟不景氣下,受影響的程度將大於同業。
三年發生八件消費者申訴案
而又是什麼原因讓屈臣氏甘冒風險採取這種商品策略?從和記黃埔公布的資料可發現,屈臣氏個性商店歷年來在亞洲區的營運狀況一直居於領導地位,其中香港和台灣近幾年的銷售成績雖然均有成長,但在競爭壓力下,兩地業務皆有盈利下降現象,台灣二百七十家分店的業績也大不如前。
不過,據曾在香港屈臣氏集團任職的人士表示,台灣屈臣氏所發生的問題,從未在亞洲其他地區的屈臣氏分公司發生過,該事件應和總公司無關,純屬單一事件,極可能是台灣分公司的內部運作出了問題。
除了採購及管理階層問題外,台灣屈臣氏的經營手法也頗受爭議。當年屈臣氏個性商店甫登陸台灣時,以藥局結合化妝品的經營模式打響知名度,其開架式的商品陳列,讓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由於緊抓住消費者占便宜的心理,九十九元商品、紅標特價商品及加一元多一件等促銷活動也成功帶動商品的銷售量。
雖然屈臣氏在台灣一直居於市場領導地位,但早期曾因店內商品售價高於香港屈臣氏而引起爭議,而國內外的分店長年下來也發生過不少消費性糾紛。根據消基會資料顯示,從一九九七年至今,屈臣氏共發生過八件申訴案件,其中包括販賣假貨、進口商品未標示中文說明等。一九九八年,屈臣氏的四川分店還因為「脫褲搜身」事件被控侵權,最後法院判決屈臣氏賠償原告一萬元人民幣。
此外,台灣屈臣氏分店長期占用騎樓空間堆放陳列商品,曾經因為造成行人傷害而被提出告訴,去年還被北市警察局點名是最大的營業性路霸,經過取締後仍未見改善,是執法單位眼中的頭痛角色。從售價超過到今天的詐領疑案,屈臣氏在台商譽已受到嚴重打擊,走到這一步,要想挽回消費者的信賴,誠實已成唯一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