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三順大裕集團爆發巨額違約交割案,當各界正在驚訝曾正仁竟敢如此明目張膽直接從台中企銀搬走高達七十四億元的巨資時,事件一爆發,台中地檢署以相當有效率的速度,及時攔下疑似曾正仁洗錢的資產,隨後並發現順大裕斥巨資買下曾正仁旗下公司股票,疑有掏空公司之嫌,檢方果斷的舉動,獲得民眾相當的肯定與關注,也讓沈寂好一陣子的台中地檢署,又恢復三年前「司法改革紅衛兵」時期的風采。
楊文欣賄選疑案 王炳輝抗拒上級施壓
當年台中地檢署在檢察長王炳輝的領軍下,可稱得上是台灣社會的火藥庫,檢察官隨時會簽發查辦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其中最膾炙人口的事蹟,當屬揭發「上上級」指示查辦省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
八十三年間,長億集團少東楊文欣違逆國民黨中央的規畫,硬是違紀登記角逐副議長寶座,經過二輪投票後,硬是將國民黨中央規畫的副議長內定人選林仙保擠下,令黨中央為之氣結。
正、副議長改選後,台中地檢署立即接獲檢舉查辦賄選,當時謝錫和等六名檢察官組成的專案小組深入查辦該案時,突接獲王炳輝轉知「上頒」的所謂包括收押楊天生等六點指示,檢察官不甘上級施壓辦案,憤而將上上級六點指示公諸媒體,引發社會各界的不平與共鳴,迫使該六點指示作廢,全案也改由板橋地檢署接辦。
時隔境遷,有人說當時台中地檢署之所以成為司法改革的急先鋒,檢察長王炳輝是相當關鍵的人物。法界人士指出,在同僚眼中是位十足好好先生的王炳輝,對檢察官辦案相當尊重與授權,甚至可說是到了「放任」的程度。也因檢察官的充分信任與尊重,年輕的檢察官遂大膽放手辦案,也因此弊案連連被揭發,博得各界不少好評與掌聲。
不過,檢察官的衝勁雖迎合了升斗小民心中打擊特權的期盼,卻挑戰了黨、國共生結構的權威與政商關係的利益共同體,在弊案接連被抖露後,包括李慶義、朱朝亮、朱坤茂、洪松齡、蕭連森、王銘……等等紅牌檢察官,很快地在八十五年至八十六年中,相繼被調離台中地檢署,或升任高分檢「辦事」(實則沒事辦),或者乾脆離開檢察系統轉任法官或退休幹起執業律師,到了八十六年中,連王炳輝也退休轉任律師後,代表台灣司法改革急先鋒的台中地檢署改革勢力宣告走進檔案庫。
在那段期間,王炳輝放手讓檢察官表現,雖揭露了不少重大貪瀆案,但不可諱言的,當外界都將鎂光燈投照在幾個重案高手身上時,檢察官本身也陷入另一種弔詭,檢察官們個個想當司法藍波,人人想當重案英雄,一股辦大案做大事的迷思油然而生,檢察官只注重重大案件,對一般與社會較無直接干連的案件,往往得不到檢察官的青睞,台中地檢署打擊特權威名四播的同時,「遲延」或「認為不遲延」的積案總和達二、三百件之多,高居各地檢署之冠,在辦大案博掌聲的同時,許多小市民切身相關的個案,卻遲遲未決,不滿檢察官積壓案件的聲浪也隨之傳出。
八十六年中,王炳輝自檢察長一職退下後,繼任的陳聰明檢察長展現了全然不同的風格,積極、務實的作法,著實讓已習於王檢察長幾近「放牛吃草」領導風格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無法適應,不滿與抱怨聲浪四起,整個工作團隊也陷入士氣渙散的低潮期。
不過,辦重案與民生小案何者為重,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或許陳聰明認為一件攸關民眾權益的「芝麻綠豆」的小案遲遲無法偵結,其影響層面恐不亞於重大弊案。也因此,陳聰明上任後,馬上要求檢察官徹底解決陳年積案,並透過一連串的人事整頓,增加檢察官辦案的活力。在一年的內部改革後,台中地檢署由全國積案量冠軍變成零庫存,幾乎所有案件均可在四個月內結案,對於涉案的升斗小民而言,少了辦大案的掌聲與刺激,雖使得社會上較無震撼人心的話題,不過,積案陋習已不復見,對相關民眾卻來得更實在與貼切。
劉藝翼、林豐文、梁銘堯合力偵辦曾正仁
順大裕違約交割案爆發之後,台中地檢署立刻指派劉翼謀、林豐文、梁堯銘三位檢察官承辦,劉翼謀是司法官訓練所二十期畢業,梁堯銘二十八期,最年輕的林豐文只有五十五年次,三十期畢業。事實上,三位接案的檢察官到台中的時間都不長,只有林豐文在台中超過四年,劉翼謀只有兩年,梁堯銘只有一年多,三人在台中的時間不長,也可以避開許多不必要的政商勢力的糾葛。
三人接案之後動作明快,但是作風卻相當保守,不愛出鋒頭,不像當年「司法紅衛兵」那個時期那樣鋒芒畢露。在台中時間較長的林豐文,曾經辦過普羅酒店槍擊案,聯合報蔡姓記者遭司法單位圍毆案,也曾破獲聒聒樂國際詐騙集團;劉翼謀偵辦過廣三與彰化銀行的糾紛,對廣三集團有相當程度的掌握;而梁堯銘則辦過台中縣多起農地變更丁種建地的違法土地變更弊案。
雖然三位檢察官的動作明快,但是台中的記者對於曾正仁的動向仍然極為關切,天天到地檢署問:「為什麼還不傳曾正仁?」甚至傳言法警拿了拘票到曾正仁家,卻被僕人以「曾正仁不在家」為由,技術性延遲了傳訊曾正仁的時機,是不是要等到選舉之後再有動作,倒是值得觀察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