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與歐洲通路商AOP商業仲裁初判結果出爐,駁回其賠償請求,且須賠償AOP 約156 萬歐元 (約5350萬元台幣)。
藥華藥週一(2/17)股價才創新高796元,今年1月以來從最低點600元、大漲超過3成,卻突如其來面對專利戰利空,週二(2/18)開盤後開低走低,隨後打入跌停價694元。
藥華藥表示,希望此部分仲裁判斷可作為雙方積極推動未來合作及長期發展的起點,將公司自行研發生產的創新藥Ropeginterferon alfa-2b(簡稱Ropeg,即P1101)讓全球更多病患受惠、共同為謀求病患最大利益努力。
藥華藥月線圖
圖/雅虎奇摩股市
藥華藥須賠償AOP約5350萬元新台幣
藥華藥 (6446) 周一(2/17)晚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與歐洲通路商 AOP 部分仲裁判斷。根據公告,國際商會 (ICC) 針對藥華藥提出遲延美國藥證,駁回藥華藥的損害賠償請求。另外,也確定藥華藥須賠償 AOP 約 156 萬歐元 (約新台幣 5350 萬元)。
藥華藥指出,AOP 違反與公司授權合約的規定,遲延臨床試驗資料,拖延公司原定新藥 P101 向美國申請藥證的時程,且 AOP 未依照合約啟動他項適應症臨床適應,於 2020 年向 ICC 提請仲裁請求賠償。
藥華藥主張產品價格補償、AOP 未支付貨款、權利金,仲裁庭保留以上決定
藥華藥進一步說明,收到部分仲裁判斷,關於遲延美國藥證送件,AOP 遲延超過 6 個月,但因沒有因果關係,仲裁庭駁回藥華藥的損害賠償。另外,藥華藥主張產品價格補償、AOP 尚未支付貨款、AOP 尚未支付權利金等,仲裁庭皆保留以上決定。
此外,AOP 主張歐洲藥證,藥華藥有 5 個月的遲延,仲裁庭則認為藥華藥應負遲延責任,但賠償金額未定。關於 AOP 主張 2018 年藥華藥歐洲藥證有 4.5 個月遲延,藥華藥應負遲延賠償責任,但也保留賠償金額決定。
不過根據仲裁庭,藥華藥應支付 AOP 過去在臨床藥物價格調整費用,約 20.9 萬歐元 (約新台幣 716 萬),以及前次仲裁費用 135.4 萬歐元 (約新台幣 4642 萬),因此須賠償 AOP 約 156.3 萬歐元 (約新台幣 5350 萬元)。
藥華藥:此次結果並非終審
藥華藥強調,此次結果並非終審,公司將持續與律師商議,並待細審完仲裁判斷內容後,再進一步與律師及會計師討論後續事宜。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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