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集團違規入股中嘉,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週三(1/24)委員會決議開罰,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有廣法)68條對中嘉旗下8家系統台開出各120萬元罰鍰,共計1440萬元。
為何不罰三立電視?翁柏宗:觸法的是三立電視股東
至於為何罰中嘉旗下系統台、卻不罰三立電視,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觸法的主要是三立電視股東,而非三立電視,但未來換照時會對三立電視列入評核。
三立入股中嘉案踩到當時中嘉交易案附款紅線,中嘉董事長郭冠群與三立大股東等人承諾,在6個月內找適當投資人先前業者承諾6個月內找投資人,1年內完成股權出清,將榮盛投資15%持股出清。
NCC要求限期處理,「3+4條件」要在8月底處理完畢
NCC今天也要求限期處理,改為「3+4條件」,也就是在8月底要處理完畢,限期出清持股。
NCC表示,若三立無法於8月底前出清股權,會依照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按照情節輕重處以5000元~30萬元以下怠金,並要求三立按季申報股權架構。
未來換照時會對三立電視列入評核
MCC表示,本案調查期間,中嘉所屬12家系統台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已違反有廣法,考量情節輕重及對未來NCC監理有線電視影響重大,做此裁罰。
而NCC也會將調查事證移交稅務機關調查,三立上層股東持股部分,是否影響NCC對廣電事業間理會另案調查釐清,並列入未來三立電視未來評鑑、換照審查項目。
※本文授權自中時新聞網,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