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不僅各種應用發展的速度驚人,用戶成長的速度也十分驚人,今年橫空出世的ChatGPT只花了2個月用戶數就突破1億人,超過抖音的9個月、IG花費的兩年半。
但,快速成長的應用,如今也已經衍生出新科技所帶來的問題,當代法律為了研討與AI相關的法律議題舉辦論壇,邀請產官學界專家討論相關問題。
前NCC主委詹婷怡提到,生成式AI改變人跟電腦之間的關係。歐洲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歐盟在今年六月已經通過AI ACT法案,透過風險的管控,思考如何管控,避免社會議題並同時鼓勵創新。
綜合目前AI遇到的問題,主要是圍繞在正確性、隱私與著作權。
首先,大部分使用者面臨的是AI的正確性。有使用過AI的人,相信多多少少也會遇到相同的事件,就是AI顯示出來的資料或數字並不正確。
和鼎創投副董事長劉奕成指出,今年有一個美國律師用GPT寫訴狀,但是GPT所引述的案例是AI捏造,這名律師也沒有經過進一步的檢查與驗證,在法庭上被抓包,也引起軒然大波。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AI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道維認為,AI產出的資料細節不一定正確,用在法律等專業事務上並不可靠,但是用在一般事務上,影響並不大。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誌泓分析,「AI的錯誤有模有樣」沒有受過相當的訓練或具備足夠的知識,使用者就容易誤解AI提供的資訊。在大部分的情形下,這樣的錯誤,在一般的事務上,影響可能不大,但是在重要的事情上,可能就不能得過且過了。
除此之外,關於著作權和企業營業秘密的議題則是更多人關心的議題。目前已經有不少大型跨國企業如蘋果、三星禁止企業內部使用生成式AI、台積電也有條件地使用AI,證明並非所有的企業都支持使用AI,原因,就是擔心營業秘密經由AI洩露出去。
陳誌泓從法律角度分析企業如何運用AI,他認為,很難擔保AI在學習過程中,不會將營業秘密等資訊洩露出去。
奧丁丁集團法務經理尤謙則認為,重複繁瑣的工作,對員工來說可以提高效率,但是事關營業秘密的工作,企業確實就需要注意與限制。
至於從企業到普羅大眾都有可能遇到的著作權問題,例如OpenAI的圖要怎麼引用?尤謙從企業經營實務來分析,AI目前在法律上沒有法人格,也無法傳喚GPT出席,由於沒有基本法,要談法律責任要回到現行法,現階段的使用者,關注使用者條款。
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補充,台灣透過網路治理的案例,大部分回歸原本法律,透過設立基本法,部分才特別規範。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章忠信則認為,實務上當然不排除人利用科技完成創作發明,但是使用者應該要善用工具、並非直接引用內容,如果利用到的內容但有重製他人有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就不宜認定是合理使用,使用者也需要為了侵權負責。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林發立則反思,像是過去著作權保護法,就是為了經濟利益,AI的產出有沒有著作權?最後可能還需要會回到AI學習訓練過程,有沒有著作權侵害問題。
顧振豪認為,目前主要國家治理趨勢是促進AI發展、避免過多管制,這一波生成式AI的發展,如同網路在上個世紀對我們的衝擊一樣,違規管的架構與模式可參考其而為思考。王道維也希望未來人工智慧基本法不要限制太多,有可能會扼殺創新。
總而言之,AI是著作權法令一個歷史性難題,各國都在建構適合產業成長的環境,未來,勢必要大量擁抱AI,跟著AI浪頭走,或許答案就會慢慢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