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Volvo沒有因此「網開一面」錄用他,但或許是被這小夥子的熱情打動,在回信中,Volvo建議菲斯克,如果真的對汽車設計有興趣,不妨先去有「設計界哈佛」美譽的美國藝術中心設計學院(ACCD)攻讀一個學位吧!
菲斯克確實照做了。
一九八九年,菲斯克從ACCD歐洲校區畢業,取得運輸設計系學位後,即進入位於德國慕尼黑的BMW創意工廠技術部門BMW Technik,開始了他的圓夢第一站。
在BMW任職期間,菲斯克主導設計了○○七系列電影《縱橫天下》中,龐德(James Bond)所駕駛的Z8敞篷跑車,該車款在一六年時,被時任BMW執行長克魯格(Harald Krueger)譽為公司史上,他最愛的三款車型之一。
二○○一年,菲斯克離開BMW,進入福特(Ford),擔任集團旗下Aston Martin的設計總監,他在這段時間設計的Vantage雙門轎跑車,再度成為Aston Martin最暢銷的車款之一。
累積多年的設計經驗後,○五年菲斯克決定自行創業,此時的他,人在美國加州,聯手幾位曾在BMW及Aston Martin共事的夥伴,一同成立Fisker Coachbuild,專注於為各品牌豪華轎車提供量身訂做的設計服務。也恰好是在此時,菲斯克與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搭上了線,並在隨後的○七年,受特斯拉聘請,主導Model S的前期設計工作。
同樣是○七年,菲斯克決定讓Fisker Coachbuild和另一家電動車廠Quantum Technologies合併,新成立Fisker Automotive,主打豪華電動車,並推出當時轟動市場的車款Fisker Karma。
暴起暴落 Karma旋風,5年玩完
Fisker Karma掀起的旋風,從好萊塢明星李奧納多.狄卡皮歐、加拿大歌手小賈斯汀,到美國前副總統高爾(Al Gore)等政商名流皆是其客戶,可見一斑。然而,這也是菲斯克創業「劫難」的開始。
劫難由特斯拉與Fisker的一場官司起頭。Fisker Karma為菲斯克主導推出的首款豪華充電式混合動力運動轎車,○八年於底特律舉行的北美國際車展首次登場,並於一一年十月正式進入市場,截至當年七月就已收到逾三千筆訂單。
不料,就在Fisker Karma公開亮相不久,特斯拉卻對Fisker發起訴訟,控告後者竊取特斯拉的技術。特斯拉更進一步指稱,Fisker Coachbuild此前為Model S進行的設計工作完全「不合格」,因為Fisker明顯為了自身發展利益,而「留了一手」。
儘管該場官司最終是Fisker勝訴、特斯拉須支付Fisker超過一一○萬美元律師費而告終,但已讓馬斯克與菲斯克「雙克」關係,蒙上一層陰影。
進一步的劫難,是Fisker Karma上市僅短短兩個月,就被爆出一連串電池組存在重大瑕疵、拋錨等各種問題。
一一年十二月,Fisker Karma的電池供應商A123 Systems宣布召回所有電池;隨後,美國政府在考量Fisker存在的種種技術缺陷,決定停止其原先承諾的聯邦貸款。隔年中,A123 Systems又因為電池冷卻系統發現異常,再度召回另一批車。一二年七月,Fisker於芬蘭的Karma生產線全面停擺。
屋漏偏逢連夜雨,一二年十月,超級颶風珊迪帶來的暴雨洪水,摧毀了三百多輛在美東紐澤西州紐華克港裝卸、等待進口到美國的Karma。「天災人禍」衝擊下,一三年三月,菲斯克在董事會一片批判聲中黯然下台。不久,Fisker Automotive正式宣告違約破產,並在一四年二月,由中國零件製造商萬向集團買下技術專利和產品線,而菲斯克個人僅保留品牌與商標。
「我離開時,沒有從公司拿走任何東西,我幾乎失去了一切……。」低落沮喪的菲斯克被迫搬家,並蜷縮在他那有「缺陷」的愛車Karma中,度過了一晚漫漫長夜。
熱愛設計的菲斯克,至今仍喜歡於每天傍晚時,抽空在紙上「塗鴉」他最愛的汽車。(圖/取自Fisker推特)
記取教訓 與鴻海互補,自己不建廠
不過,這位曾讓馬斯克眼紅的傳奇設計師,沒有低潮太久。
或許就如同「Karma」這個詞彙所代表的另一層涵義、亦即古印度宗教哲學中的「業」所間接暗示的:人總會從失敗的「因果」當中記取教訓。菲斯克近年接受訪問時曾多次強調,他從Karma的失敗經驗中學到很多,包含應該透過公開市場融資、避免資金短缺影響生產,以及不要嘗試自己「包辦一切」。「電動車新創最不應該做的一件事,就是建立自己的工廠……。這是一個非常愚蠢的想法。」
一六年十月,菲斯克決定重新出發,用保留的品牌與商標創辦Fisker Inc.,專注設計和開發「面向未來」的電動車。至於新上路的Fisker Inc.,採取的是「輕資產」的方式,製造、服務和維修皆外包,合作廠商包含加拿大汽車零組件製造商麥格納(Magna International)與義大利輪胎大廠倍耐力(Pirelli)等,公司僅聚焦在設計、軟體和工程研發。由此也可看出,Fisker與鴻海合作的底蘊,正也在於雙方的互補性。
一八年九月,有別於此前偏好主打的高價房車,Fisker Inc.宣布,將開發面向大眾市場的SUV(電動運動休旅車),被外界認為是公司發展策略上的一大轉向,而這款取名為「Ocean」的 SUV,預計二二年底量產上市。
在商業模式上,菲斯克也正在摸索「租賃制」的可能性,以Ocean為例,計畫用戶到時將以一筆約三千美元的「頭期款」,加上每月負擔約三八○美元「月費」的方式承租,只是與一般租賃不同的是,承租人可以在「任何時候」終止租賃。
菲斯克認為,雖然市場上有諸如Uber叫車及共享微型車等愈來愈多元的選擇,但他相信,人們還是會想要擁有自己的一輛車,「因為,你會希望車上有你昨天喝過的咖啡杯,有你常戴的墨鏡……,我們讓你有主人的感受,但你不一定要『擁有』它。」
而菲斯克所想望的這一切,隨著與鴻海合作案的敲定,最快二三年,就能看到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