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被控貪汙的浩鼎案,纏訟兩年多,今(28)日一審宣判無罪!
翁啟惠是國際知名的醣蛋白權威,2003年自美返台擔任中研院基因體中心主任,並且將醣蛋白研究與技術也帶進中研院。未回台前,翁啟惠在美國即與台灣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合力創辦浩鼎的母公司Optimer,將量產醣蛋白及醣分子的技術轉移給Optimer與台灣浩鼎,能幫助降低乳癌癌症疫苗OBI-822的製造成本。
原本OBI-822臨床二/三期表現看好,不料2016年2月解盲失敗後,又爆出貪汙案,檢方以內線交易、貪污罪起訴翁、張兩人。檢方更曾變更起訴法條,翁的刑期從七年以上最高可至無期徒刑,而後翁啟惠內線交易案二度不起訴偵結。
檢方認為,翁啟惠以女兒名義購買三千張浩鼎股票,並且以院長職務協助浩鼎與中研院簽訂技轉授權。不過翁啟惠聲明表示,中研院自92年起院長就無參與也無職權執行技轉,僅在必要時以創作人身分接受中研院智財處徵詢提供技術意見,並無涉院長職務。而女兒名下的股票是家庭信託基金購買,受益人是翁家子女。
兩年開庭攻防,可看出檢方對於文件有多處理解錯誤之處。例如曾將電子郵件中所寫的「4-folds」翻成4折,並且以採購法看待產學技轉,認為翁啟惠任職中研院期間技轉浩鼎的技術即刻可商業化且有巨大市場價值,並且誤以為翁啟惠在美國時技轉給Optimer的「酵素法」等同任職中研院時技轉的「新一代酵素法」。
翁啟惠指出,浩鼎本可用酵素法即可合成癌症疫苗需要的Allyl Globo-H,中研院的新一代酵素法只是可能合成Allyl Globo-H的其中一種製程,並且尚未成功。
翁啟惠指出,張念慈為了一個尚未商業化的技術行賄他,於理不合。「直到今天,我還是不知道檢察官主張張念慈行賄我的『對價』是什麼。」
先前的聲明中,翁啟惠就強調當初回台是想幫助台灣的生技研發環境,擔任院長期間,對已分配給創作人且應得的技術股,他一概不取,經歷這兩年多,他也從未後悔回台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