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今天起訴中國大陸國營福建晉華積體電路公司、台灣聯華電子公司,及三名台灣人,指他們涉嫌共謀竊取美國半導體業者美光科技公司(Micron)的商業機密,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約台幣2690億元)。
美國司法部除了今天宣布的刑事起訴罪名,還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阻止聯電和福建晉華將使用美光失竊技術所生產的產品輸往美國。
起訴書指出,中國有意取得未擁有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而美光是美國唯一製造DRAM的業者。美國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說,聯電與福建晉華合夥,好讓中國能夠由美國竊得這種技術,用來和美國競爭。「這是厚顏無恥的陰謀。」這些案件顯示,中國決心一路偷竊機密,促進經濟發展,而美國成為苦主。他說:「這種行徑不合法,是錯的,而且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必須要停止。」
起訴書說,涉案3名台灣男子是陳正坤(Stephen Chen Zhengkun)、何建亭(He Jianting,譯音)和王永明(Kenny Wang Yungming,譯音),他們全都曾在美光工作,並在加入聯電時竊走美光的技術,目的是要轉移給成立僅兩年的福建晉華公司。
路透社報導,美國正擴大反制中國對美國企業的間諜活動,這是司法部9月以來提出的第4個案件。塞申斯強調,中國的間諜活動快速增加,美國政府將採取新的主動行動反制。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瑞伊(Christopher Wray)也發布聲明說:「中國對我們的創意、創新和經濟安全構成廣泛而嚴重威脅,沒有其他國家比得上。」
聯電今早則發出聲明,聲明如下:
該起訴書指稱,聯華電子與其若干員工於2015年共謀竊取美光公司的營業秘密,並利用此一資訊為與聯華電子簽訂有技術合作協議的中國大陸公司福建晉華公司進行技術研發並移轉。美國政府的起訴內容實際上與先前美光公司對聯華電子提起民事訴訟所主張的內容是相同的。聯華電子對於美國檢察官辦公室在起訴前沒有事先通知聯華電子並給予討論事件始末的機會,表示遺憾。
聯華電子是臺灣半導體產業的領導公司之一,持續研發積體電路及其他技術近四十年。聯華電子不僅投注無數資源進行相關技術的研究發展,並且在世界各地擁有數以千計有效的技術專利佈局。對於任何聯華電子可能違反法律的指控,聯華電子都將嚴正以對,並擬竭力回應該等指控。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