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老想著贏家通拿、佔盡便宜,無論你是廠商、平台或消費者都一樣,因為所有的革命都是從分配不均開始的,有錢大家賺才是王道,殺雞取卵的事情做久了,最後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言歸正傳。
團購的概念一開始其實很簡單,就是集結眾人的消費力,向廠商爭取最優惠的價格,也就是所謂的「以量制價」。因為廠商的生產成本大多是固定的(尤其是硬體成本),每多生產一單位產品的邊際成本會逐漸降低,所以廠商通常願意接受這樣的消費模式,魚幫水水幫魚,大家都開心。有一陣子團購儼然成為辦公室的全民運動,彷彿不參加團購就和同事沒有交集,和朋友沒有話題。
後來,開始有人嗅到團購背後的商機,團購網便如同雨後春筍般的成立,儼然成為電子商務的明日之星,原本立意甚佳的團購生態發展到最後卻越來越扭曲,很多團購網為了吸引消費者,把廠商的利潤砍到見骨不說,還冠冕堂皇的跟老闆說把折扣的成本當成廣告費也划算。問題是對大多數的消費者而言,團購並非常態性的消費行為,會持續在團購網買東西的消費者絕大多數都是「價格導向」,一檔優惠結束,就會繼續尋找下一檔獵物。
不諱言,廠商的確可能因此產生第一筆訂單(或者很多筆),但是如果消費者曾經用低於五折甚至三折的價格取得該廠商的產品與服務,未來還會心甘情願的用原價消費嗎?真的會有足夠的回頭客嗎?真的會累積品牌偏好度或忠誠度嗎?坦白說我持保留態度。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沒人玩」,對於簽下賣一檔賠一檔的不平等條約,有些老闆會選擇性的降低服務品質或拉高使用門檻,反而因此產生不必要的客訴與消費糾紛,對於品牌的殺傷力難以估計,賠了夫人又折兵,根本就是就是損人不利己啊!
做人要留三分餘地,做生意更要懂得保留三分利,只想一個人吃乾抹淨,生意絕對不可能永續。以我經營的網路百貨為例,保留廠商合理的利潤(比例由廠商決定),提供消費者合理的現金回饋(有成交才需要回饋),更重要的是,消費者只需要維持「散客」的消費行為,就可累積超過2000家廠商近乎團購的現金回饋,還有專業的購物顧問提供貼心服務,這種互利共生的消費系統,怎麼算都划算。
千萬不要老想著贏家通拿、佔盡便宜,無論你是廠商、平台或消費者都一樣,因為所有的革命都是從分配不均開始的,有錢大家賺才是王道,殺雞取卵的事情做久了,最後吃虧的永遠是自己。做生意是這樣,做人也是這樣,不是嗎?
我是經營網路百貨公司的小竺,取名「團購先生」真的只是順口好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