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獨家報導鴻海對《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提起三千萬元假扣押之訴後,台灣記協公開要求鴻海必須在十二月十五日之前撤回假扣押,否則將採取適當的行動,抗議鴻海的作為,後續發展與影響為何?
記協的抗議,肇因於鴻海在今年中,對《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提起三千萬元假扣押之訴。記協認為,鴻海未對工商時報社方及媒體高層提出假扣押,僅以記者個人為標的,顯然假扣押的動作只在威嚇記者,意不在法律保全動作,這種「大鯨魚對付小蝦米」、殺雞儆猴的舉動,令記協無法苟同。
記協聲明一出,《聯合報》、《台灣日報》,《蘋果日報》,均以大篇幅報導此一事件。十二月四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也有政大新聞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馮建三,執筆(大鯨魚對付小蝦米)的評論。
企業、媒體爭霸浮出台面
鴻海公司與曠文琪間的假扣押事件,是於《今周刊》四一二期獨家披露。記協會長呂東熹表示,記協常務執委會決議召開座談會聲援曠文琪,更要求鴻海在十二月十五日前,撤回對曠文琪的假扣押,並尋求國際記者聯盟(IFJ)協助,讓全球記者了解鴻海打壓新聞自由的行為,也不排除集結全球同業赴鴻海海內外各據點示威抗議。
呂東熹表示,在記協發表聲明後,已有自稱是鴻海朋友的律師打電話給他,希望記協能夠緩一緩,不要在十五日就採取行動。不過,這位朋友還強調,他只是鴻海的朋友,無法代表鴻海態度。
如今假扣押事件,在各報的網路討論版裡,有聲援記者的留言,也有支持鴻海循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留言。台灣新首富郭台銘與素有第四權之稱的媒體霸權之爭,正式浮上台面。
《蘋果日報》副總編輯王學呈就說,鴻海是大財團,對年薪不到一百萬的記者提出三千萬元假扣押很不公平;鴻海大可以對《工商時報》、《中時報系》負責人余建新提起假扣押,但不應該去欺負一般的受薪從業人員,是完全不對等的動作。因此,該報的處理原則就是處理真相,不計後果,不在乎與鴻海的關係。
不過,對以代工起家的鴻海而言,生意就是客戶的機密,因此並不希望媒體報導任何有關鴻海的接單、報價的新聞。因此,鴻海習慣以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並針對鴻海認為報導不實,或損及其利益的媒體,循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資深媒體工作者、前《經濟日報》總編輯盧世祥說,記者如何記實避禍,既能慎重處理鴻海新聞,也能免去挨告的風險,是財經記者的必修課程,查證更是最不能忽略的新聞報導基本功。
查證是最重要的基本功
跟鴻海打交道的新聞媒體,要有什麼樣的認知與準備?
主跑筆記型電腦產業五年的《電子時報》記者曾而汶,在去年七月中旬,報導「鴻海將投入筆記型電腦事業,有意購併華宇電腦等其他公司,遭到其客戶廣達、仁寶、英業達等其他筆記型電腦公司的抵制,盡量不採用鴻海零組件」一事。
鴻海於是向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以「傷害鴻海聲譽與破壞其和客戶間的友好關係」等名義控告曾而汶。
當時曾而汶還找了仁寶總經理陳瑞聰,請他打電話給郭台銘溝通,結果郭台銘表示他絕對要告。曾而汶和電子時報主管在收到起訴狀後,一方面與律師準備答辯狀,另方面向郭台銘解釋新聞絕無惡意或虛構,只希望將產業動態完整呈現。最後,鴻海在同年八月二十六日,也就是出庭前一天,撤銷告訴。
鴻海與新聞媒體間的交鋒,除了《工商時報》假扣押事件,另一經典,就是《壹週刊》去年一月第八十八期封面故事(郭台銘親述三千億霸業傳奇)。
該刊為了企畫郭台銘的封面故事,財經組記者臧家宜與攝影主任何曰昌,跑遍中國九個城市,深入鴻海在中國各據點,並且將郭台銘在台灣的家底,從海專時期的朋友到板橋老家,全都拍遍。當《壹週刊》掌握相當報導題材時,再向郭台銘提出採訪需求,郭台銘接受了。
何曰昌說,郭台銘拿得起、放得下。既然答應採訪了,就完全配合。希望像在吃飯、聊天、並在採訪後才去理髮店打理門面,讓攝影好好拍照。而郭台銘喜歡的姿勢,是稍微由下往上拍的「總統照」,如此更能凸顯郭台銘高大的身影。
清楚行規的郭台銘在談完後,還對該刊記者說,「完了!你們訪完了,《工商》、《經濟》也會吵著來專訪。」何曰昌驚訝的發現,郭台銘是這麼懂面對媒體的「平衡」原則,絕不隨便給媒體專訪。
在採訪過程中,郭台銘還數次問道,「你們一定要登嗎?如果我把這一期全買下來,要花多少錢?」結果,以一期十六萬份、每份七十五元計算,總共要一千兩百萬元,郭台銘還說,「你們不要寫我,我乾脆花一千兩百萬元把你們這一期全買下來好了。」
面對不願與新聞媒體打交道的鴻海,盧世祥說,鴻海採取法律行動,表示它是依法辦事。因此記者在處理財經議題時,若牽涉當事人龐大的商業利益,要做到確實查證,以免遭禍。
記者如何記實避禍,面對假扣押事件;記者該如何審時度勢,以客觀、確實的查證報導贏得採訪對象的尊重,成為記者的新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