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平均月薪7萬多元的公車司機,在工作20年後離開職場,原先以為退休金拿好拿滿,可以好好享受退休生活,卻沒料到領到實際金額之後傻眼,原來公司僅給了30萬,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原來,這名司機雖然平均月薪高達7.7萬元,但因為底薪很低,只有1萬2000元,剩下的是林林總總各式名義的包裝,包含誤餐費、津貼、獎金、補貼,甚至還有「特殊功績」等項目組成,讓法官也看得瞠目結舌。
好在後來法官認為,這些補貼、津貼、功績獎金等都是屬於實際的工作酬勞,而非資方恩惠性的給付,最終根據實質內容認定,將退休金從原來的30萬提高至84萬多。
勞保達人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屬於工資,企業主每月替勞工提繳6%退休金時,應該以全薪申報提繳,不能夠以底薪或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後的實領薪資申報。
也就是說上述案例中,客運公司不能以每個月1萬2000元的底薪去提繳6%勞退,而應該以全薪7萬多去提撥,如果沒做到就是違法。
那麼該如何確認老闆每個月有依法提繳6%呢?達人表示,勞工先要確認每個月薪資條上面的總數,然後上「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去查詢自身帳戶裡面每個月雇主提撥的金額,是否以全薪計算。
本文授權自旺得富,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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